太证发[2012]037 号
关于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作为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龙泉管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机构,指派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为刘侃巍先生和刘宏先生。
保荐代表人刘侃巍先生的保荐业务执业情况:经济学硕士,从事投资银行业务 13 年,作为保荐代表人,尽职推荐及持续督导了丽鹏股份(证券代码:002374),伟星股份(证券代码:002003)2011 年配股,作为项目协办人,参与了国统股份(证券代码:002205)的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和伟星股份(证券代码:002003)2008年公开增发股票项目;其参与的其它项目还有中炬高新(证券代码:600872)、福田汽车(证券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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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66)的配股等。
保荐代表人刘宏先生的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工学硕士,从事投资银行业务 12 年,作为保荐代表人,尽职推荐及持续督导的项目包括丽鹏股份(证券代码:002374)、天康生物(证券代码:002100)首次公开发行和伟星股份(证券代码:002003)2008 年公开增发股票、2011 年配股、博汇纸业(证券代码:600966)和六国化工(证券代码:600470)的持续督导、中房置业(证券代码:600890)和皖维高新(证券代码:600063)的股权分置改革。
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一)项目协办人
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为杜佳民。
项目协办人杜佳民先生的保荐业务执业情况:上海财经大学会计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九三学社成员。2007年 7 月进入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投资银行工作,现任太平洋证券投资银行总部(上海)总经理助理。从业期间,主要参与了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芜湖众源金属带箔有限公司重组财务顾问工作,并分别担任现场负责人;参与了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工作,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IPO、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IPO 内控质量审核工作。
(二)项目组其他成员
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组其他成员为:黄金腾、刘永杰。
三、发行人情况
发行人名称: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西外环路 333号
设立日期: 2010 年 3月 31 日
联系人: 张宇、阎磊
联系电话: 0533-4292288
传真: 0533-429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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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预应力混凝土输水管、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四、发行人与保荐机构持股情况及关联关系的说明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之间不存在如下情形:
1、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2、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3、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发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情况;
4、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5、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