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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D13版)
以下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资金账户的开立(已在该代销券商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3、基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4、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后,可申请认购本基金。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各代销券商的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3)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金鹰核心资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210009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
1、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请。
2、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17:00(周六、周日不受理)。
3、机构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的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签名的复印件;
(5)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6)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经其签字复印件;
(7)印鉴卡一式四份(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各一枚,如为非法定代表人私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指定银行帐户的银行《开户证明》或《开立银行帐户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银行证明);
(9)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私章。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4、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开户时指定的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以及复印件;
(2)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申(认)购申请表》并加盖预留交易印鉴。
5、认购资金的划拨
(1)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南方支行
银行账号:3602041729420234414
开户行号:102581000353
注:划出认购款项的帐户必须与投资者开立基金帐户时指定的银行帐户一致,并在转账时务必注明汇款人姓名、汇款用途,例如:“X X X认购金鹰核心资源基金”。申购款需确保在认购期间每日16:00前到帐。投资者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造成认购无效的,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中心清算帐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6、注意事项
(1)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金鹰核心资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210009
(2)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2日(包括T+2日,如遇非工作日网点不办公则顺延)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本公司将为开户成功的投资者寄送开户确认书。
(3)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2日(包括T+2日,如遇非工作日网点不办公则顺延)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认购接受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
(4)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认购时间内办理。
(二)中国工商银行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本基金份额发售日9:00~17:00(周六、周日、节假日不受理)。
2、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则须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经办人现时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法人授权委托书;
(5)填妥的《基金交易账户业务申请书》和《基金业务申请书》并加盖公章。
3、认购:
机构投资者应携带以下材料到中国工商银行基金代销网点提交认购申请:
(1)中国工商银行客户自助卡;
(2)填妥《基金业务申请书》并加盖预留印鉴。
4、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可同时受理基金的认购业务,具体情况可通过该行网站、电话银行中心(95588)查询。
5、中国工商银行代销网点接受认购申请后,当即向投资人提供缴款回执;投资人于发布本基金成立公告后到该行基金代销网点办理认购业务确认手续。
6、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在中国工商银行进行本基金买卖使用的资金账户必须是唯一的。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已申/认购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客户在中国工商银行认购“金鹰核心资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需提交首次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客户自助卡。
(2)一个机构投资者只能开立一个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
(3)机构投资者在代销网点申请认购基金时,其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必须有足额的认购资金。
(4)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本公司公布的机构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5)机构投资者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须是中国工商银行客户自助卡中的人民币结算账户。
(6)机构投资者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 元,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500元,投资金额无级差。
(7)已在中国工商银行购买过开放式基金的客户再次在中国工商银行认购基金时,需提交首次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客户自助卡。
(8)中国工商银行代销具体事宜,请以中国工商银行公告为准。
(三)代销本基金的其他银行
机构投资者在其他代销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
以下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