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SiteMap

炒邮网论坛 http://bbs.cjiyou.net/

炒邮网论坛是收藏者使用量最多覆盖面最广的免费中文论坛,也是国内知名的技术讨论站点,希望我们辛苦的努力可以为您带来很多方便
共1 条记录, 每页显示 10 条, 页签: [1]
[浏览完整版]

标题:股票分红以个人名义纳税

1楼
zhaowf 发表于:2012/5/23 11:39:00

新华社消息 在日常经济活动中, 几个自然人共同设立合伙企业,企业投资购买上市公司股票取得分红的情况经常发生, 应该如何纳税?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近日作出了解答。

纳税服务司介绍,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税。

纳税服务司还介绍,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投资分回利息或者股息、红利的, 应确定各个投资者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别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税,对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股票转让所得,应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税。

编辑: 晓航
共1 条记录, 每页显示 10 条, 页签: [1]

Copyright ©2002 - 2010 炒邮网论坛
Powered By Dvbbs Version 8.0.0sp1
Processed in 0.11719 s, 2 quer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