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荐股前集中买入,荐股后集中卖出 “带头大姐”操纵股票 获利2443万余元 ——我省破获首例操纵证券市场犯罪案件
2009年1月,哈尔滨的铁杆股民老张下班后像往常一样打开自己常看的热门网站,一篇有关“通葡股份”的荐股文章同时出现在这些网站上。老张看过文章后大喜,第二天就将自己给儿子要买婚房的80万全都压在了“通葡股份”上。和老张一样,看到该荐股文章的股民们也纷纷出手。“通葡股份”涨了几天后突然跌了,股民们陷入茫然的悲苦中。同样涨跌的情形还出现在“中原环保”、“广济药业”等60余只股票上。因为被网上荐股文章“忽悠”后陷入“水深火热”的股民们不在少数。而这些股民并不知道,这一涨一跌,一悲一喜均是被人幕后操纵了,这一“高人”就是42岁的熊芳。
熊芳,一个1998年就开始涉足股市的“资深”股民,长年游走在沪深两市,深谙股票之道,拥有高学历高智商。遗憾的是,她将自己的聪明才智运用到了犯罪上。她在全国13个地市分别找了19个与自己不相干的自然人在19个证券公司开立19组沪、深股票账户,并雇用多名操盘手运用股市“抢帽子”这一新式操纵证券市场手法,采取事先建仓、黑嘴荐股、拉抬股价后抢先卖出,仅2009年第一季度,就用拼凑的100万元,炒作61只股票的交易额炒到高达10多亿元,非法所得2400余万元。
哈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历时一年多时间,将这起我省首例操纵证券市场新型犯罪案件侦查终结,哈市中级法院于6月19日依法做出判决:认定熊芳犯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万元、黄军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龚明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80万元、李德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徐凌波罚金5万元(被取保候审)。记者日前对此案进行了深入采访,揭开了这位股市“带头大姐”的“生财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