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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资本市场正在迎来蜕变,市场参与各方均需解放思想。历史告诉我们,下跌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失去理性。股民需要理性思考,资本市场的发展更需要理性的建议。新浪财经联手证券时报发起“拿什么拯救你,中国股市!”大讨论,邀请专家、券商基金人士为中国股市的前途出谋划策,也欢迎广大网友积极参与,建言献策!
山东省微山县七五煤矿 任士龙
我国股市从1996年12月16日人民日报社论后,股票交易一直实行的是涨跌停板下的T+1交易制度,至今已经近15年了。,96年的时候沪深上市公司总共才3百家左右,由于当时市场容量较小,加之当时法律法规不健全(彼时《证券法》和一些法规还没有出台),无涨跌停板T+0的交易容易被操纵,或许当初实行T+1制度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随着市场发展到现在的2011年,近15年过去了,上市公司已经达到了近2400家左右,各类基金达到了7百只左右,继续实行15年前的交易制度早已经不能与时俱进,甚至阻碍了证券市场正常发展的要求了。
当前的T+1交易制度对多头不利,对空头有利。不符合证券市场的三公原则。为什么呢?
按照现行的制度,多头当日买入股票后不能当日卖出,即多头当日无纠错机会,而空方当日卖出证券后,如认为判断错误,还可以当日买入证券,即空方当日有一次纠错机会。这显然是对多头是不公平的!公平的交易制度应该对多空双方都是一样的,显然现行的制度是不公平的!在T+1制度下应该对当日卖出股票的资金额当日冻结锁定,第二天解冻,才是对多空双方公平的交易制度!
市场发展到现在应该改变T+1为T+0制度,尤其是沪深300(2305.850,-13.82,-0.60%)股票更应该实行T+0制度。目前的股指期货是以沪深300为标的物,大资金不仅当日可以在股指期货市场进行多次多空转变,而且在沪深300股票上空方还可以进行一次纠错机会,鉴于绝大多数普通股民由于门槛的限制是进入不了股指期货市场的,显然这样的交易制度对空方更有利,对买入沪深300股票的股民更不利!也更不公平!
强烈建议在当前市场情况下对沪深300实行T+0交易制度,对非沪深300实行T+1制度(但是卖出股票的资金额当日冻结锁定)。这样做的好处如下:
1.沪深300股票交易制度和股指期货交易制度对应起来,符合三公原则。
2.能使标的物股票交投活跃,增加流动性,有利于股票的价值发现和价格体现。
3.分流投机于垃圾股上的资金。(想想当初权证的交易,就可以知道,T+0对资金的吸引力有多大了。)和非沪深300区别对待的交易制度有利于股民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
4.吸引场内存量资金和场外资金对沪深蓝筹的投资。郭树清多次呼吁蓝筹股价值投资,但是实践证明无效,此交易制度一旦实行,资金自然流向蓝筹。
4.技术上可行,只需更改一下软件,技术上不是难事。
5.在当前股市低迷的情况下,有利于扭转当前的颓势。并对股市的长期健康发展具有很大的意义和作用。
需要说明的认识误区:
有人也许会认为沪深300实行T+0制度,对非沪深300股票不公。如果这样认为的话,那股指期货只以沪深300为标的物也是不公。显然这种认识是不对的。不同质地的股票交易制度可以不同,比如ST股票涨跌幅限制就是5%而非10%。沪深300股票是两市近2400只股票中的佼佼者,实行区别对待的交易制度也有奖优罚劣的示范意义,更何况还有股指期货存在的原因。
本人由于知识面所限,知道除了中国外只有新加坡新华50股指期货(对应上证50)标的物是T+1交易制度,不知道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股指期货对应标的物交易制度是不是都是T+0.
沪深300实行T+0制度,上市公司欢迎,机构投资者欢迎,普通投资者欢迎,券商欢迎。但是让人不明白的是为什么管理层不欢迎?如果管理层不认可,希望管理层能给大家个不认可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