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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许多数字超出市场预期,但其股价表现却未能尽如人意。从8月下旬起到9月初,东亚银行股价一直阴跌不止。包括摩根士丹利、花旗银行和瑞士信贷等投行均给予卖出评级,目标价在22.5-26.0港币之间。
美银美林表示,与东亚银行高层会面后,了解到其相对与同行,资本缺乏的差距不断缩小,一级资本比率于上半年回升至9.7%,但仍低于中型银行10%的安全水平。
东亚银行连遭非执董抛售
据港媒报道,东亚银行非执行董事邱继炳,于一个多月间连续减持东亚股份,合共套现超过1.1亿元。
资料显示,邱继炳先后多次减持股份。他首先于8月21日起,连续四日沽出东亚股份,总数达189.41万股,涉资5598万元。
9月18日至21日,邱继炳再次连续四日减持共计124.74万股,套现约3600万元。此后,他又于24日和25日,连续两日减持东亚银行 48.36万股,套现逾1422万元。几天后,邱继炳又分别于9月28日和10月3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减持21万股,套现600多万元。至此,邱继炳总共 套现超过1.1亿元。
东亚银行非执行董事大肆抛售股票,火速出逃,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其对公司发展前景的担忧。
内地业务下滑 发展前景存隐忧
东亚银行中报显示,上半年33%的税前利润来自中国内地,低于去年同期的36%,下降速度明显。
东亚银行(中国)常务副行长林志民近日承认,“私人银行在中国发展了五年,但在中国市场做得一般,发展遇到了瓶颈。”
更加不容乐观的是,2012年上半年,东亚银行中国的不良贷款率也从0.06%大幅升至0.17%。对此,东亚银行副总裁李文斌认为,该比率在内地仍可接受。但他同时也表示,未来会更小心应对。
东亚银行曾经提出争取在3-5年内实现内地业务对集团盈利贡献占比达50%。但如果以其目前的疲弱发展之势来看,这一目标估计颇难实现。(新华网综合报道)
延伸阅读:
“基于母行在香港的优势,东亚银行在面对中国市场时,做得最多的是“亲民”的定位,即提高本土化水平。”这是东亚银行(中国)常务副行长林志民近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的表述,可是实际上东亚银行的财富管理部门并没有想象中的“光鲜”,也没有实现事实上的“亲民”,其理财产品出现了一系列“水土不服”的症状。
一个理财产品5年零收益 一个大亏70%
杭州骆先生在购买东亚银行理财产品“如意宝4”时被客户经理的不实宣传欺骗,五年间,理财经理没和他有任何沟通,当初承诺的人民币升值补偿 等收益没有得到兑现,2007年投入的3万美金,如今只拿回本金;而同时购买的产品利财通到目前则亏损70%。对于当初客户经理是否存在有意夸大收益,隐 瞒风险的情况,目前当事人已经离职,无法对证。东亚银行表示,理财经理事前都是通过严格培训,且必须要通过培训考试才能销售这一款产品,应该不会存在上述 刻意隐瞒的情况。
骆先生购买的“如意宝4”是东亚银行2007年推出的一款保本型产品,当时股市投资近乎疯狂,投资者对未来市场的信心十足,大都对高收益产 品更加青睐。同时这也是一款设计非常复杂的产品,产品设计说明就11页,不少理财经理自身也要花一定的时间逐字逐句地看,才能真正明白这款产品的思路。根 据产品说明可以看到,其主要是挂钩3只获得标准普尔最高评级的基金,只要挂钩基金击败指数,投资者便可得超额报酬。说明书第一页还重点强调了三点,“投资 挂钩标的不必动用投资者本金,投资资产可同时赚取美元LIBOR拆息收益。”、“人民币升值保护机制,每半年观察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变化,根据人民币升幅最 高派发4%的投资收益。”、“连动资产配置策略,每天动态检视调节投资资产与固定收益资产的配置,最高可以作2倍的杠杆投资,同时达至保本和理想资产配置 的效果。” 但是如今在骆先生事件发生之后,东亚银行相关部门却表示,“市场极其不好的情况下投资资产配置可以低至0,比例小于30%就没有人民币升值补偿。”
1万美元3年变成4800美元
2007年9月,听信东亚银行销售人员“30%固定年收益”的宣传,大连消费者于女士拿出丈夫出国务工挣的1万美元购买了该行的“利财通 1”理财产品。然而,这款原本宣称两三个月就能达到预期收益率,从而结束运作的理财产品,却一直拖到2010年10月到期。经过东亚银行3年的专家理财, 于女士投入的1万美元横遭腰斩,仅余本金4800美元。“利财通1”由东亚银行于2007年9月10日至9月27日在全国发售,这款结构性QDII产品与 复星国际、大唐发电、中国人寿、招商银行等4只一篮子港 股表现挂钩。当时,东亚银行促销“利财通”1期的口号是:捕捉中国经济起飞及北水南流的投资契机,紧跟“港股直通车”热潮,首月保证30%固定收益,有机 会缩短投资期至2个月,可赚取年收益率15%红利收益。然而,这里的“固定收益”字样并不意味着“利财通1”是保本产品,该产品在2008年年底,更是巨 亏约90%,堪称史上最差。
层出不穷的东亚银行“坑爹”遭遇
2008年12月,杨家辉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东亚银行未尽风险提示义务,将非保本产品“基汇宝”宣传为固定收益类产品,导 致其本金亏损。杨家辉在法庭举证说,东亚银行并没有进行客户适合度评估,所有的选项都是由东亚银行在2007年6月21日私自填写的。委托协议书也只看到 了最后的两页,前面所有的条款,银行业务人员并没有进行解释,各种空白选项也是由银行工作人员根据银行的意思填写的。而且他是在6月19日签订的协议,银 行出具的却是6月21日的协议。杨家辉认为,东亚银行既没有进行风险提示,也没有进行正确的适合度评估,而且没有向其提供任何理财计划明细记录。所以,由 此产生的亏损应该由被告东亚银行承担。
2009年4月,北京朱女士和王先生诉东亚银行“利财通”理财案在北京东城法院合并审理,原告称银行方面不仅在宣传上用“固定收益”误导客 户,还在客户提出止损后不能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损失,存在明显的过错。同一年,上海市民周宏义也选择法律维权。周宏义提供的法庭材料显示,他签署相关购 买协议的日期是2007年9月11日,而需要提前做的风险测试和“客户适合度评估表”,却在9月20日才正式签署。同时,另外一个重要的文件“条款与章 则”理应在签委托协议的时候给消费者,可这个关于产品的重要文件,周宏义却是在诉讼开始后才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