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知名基金经理李旭利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一案在上海市高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继之前承认曾与时任五矿证券深圳华富路证券营业部总裁助理的李智君通话买工行和建行股票的犯罪事实,李旭利当庭翻供称系受到审讯人员威胁编造的故事,而他根本不认识李智君。
此前的一审中,据证监会通报,2009年2月28日至5月25日期间,李旭利曾指令五矿证券深圳金田路营业部总经理李智君,在其控制的证券账户内,买入工商银行
、建设银行两只股票,两个月时间,获利1000余万。
而据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4月7日,李旭利指令五矿证券深圳金田路营业部总经理李智君在其控制的“岳彭建”、“童国强”证券账户内,先于或同期于其管理的蓝筹基金买入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两只股票,于2009年6月份悉数卖出。两个月时间,上述两只股票的累计买入金额约5226.4万元,获利总额约为1071.6万元。
对于这一震惊业界的、被认定为主要犯罪事实的“老鼠仓”案件,李旭利在二审中当庭翻供,称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一陆姓刑讯员曾对他多次威胁,称如再不承认事实就羁押其妻子。由于担心妻子被采取强制措施,担心孩子失去亲情,他编造了与时任五矿证券深圳华富路证券营业部总裁助理的李智君通话买工行和建行股票的故事,事实上,他根本就不认识李智君,之前的证词是在恐惧的状态下配合警方做出的不真实证词。
但从数据上看,4月3日至9日期间,李旭利管理的蓝筹、成长、精选基金大量买入涉案的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两只股票,4月7日,李旭利私人控制的证券账户买入金额超过5000万元,至6月16日卖出,获利899万余元,并分得银行红利172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