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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新区条例(草案)》近日起征求意见,明确可以探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的流转机制,土地改革试点的“星星之火”正在铺开。据悉,未来一段时间土地改革具体路径倾向于地方先行试点,然后带动制度突破。
据中国证券报消息,权威人士透露,十八届三中全会有望对土地改革做出总体部署,但在制度层面短期可能难有重大突破。未来一段时间,在土地改革具体路径选择中,地方试点先行,然后带动制度突破的模式可能更获青睐。
今年初,国土资源部在布置今年土地管理制度改革领域主要工作时,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着墨较多,包括深化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研究和探索、深入推进征地制度改革试点、研究出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指导意见、部署开展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总结推广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经验和做法。
分析人士认为,这种侧重点将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有所体现,即农村土地制度的突破空间将大于城镇用地。
权威人士表示,尽管具体内容尚不明确,但在未来的农村土地改革过程中,政策目标已明朗:促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将土地改革与金融领域结合、保障农民在土地流转中的权益。这种方向与推进城镇化和经济增长、缩小城乡差距的目标相符。
分析认为,浙江嘉善和杭州、广东南沙、安徽宿州等,有可能成为新一批“吃螃蟹者”,从而带动“土地换股权”、土地流转信托等方面试点推进。在总体方向上,促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将土地改革与金融领域结合、保障农民在土地流转中的权益将成为重要目标。
知情人士表示,作为全国首个国家级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的嘉善,很可能被纳入“新土改”试点范围。另外,杭州、宁波等地实行的“土地换股权”模式,有望以试点形式得到推广。
另外,《广州市南沙新区条例(草案)》近日起征求意见,明确了探索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海南也制定《海南省农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办法》,尝试制度突破。
分析人士认为,土地改革将主要在现有方向基础上推进,实质性突破恐难实现。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业已做出尝试的城市可能再度“吃螃蟹”,成为新一批土地改革试点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