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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一揽子”股市新政面世 重在完善市场化运行机制
在资本市场改革呼声日益高涨的时间关口,证监会昨天(30日)下午发布了四大股市新政,分别是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现金分红制度、优先股试点,以及进一步明确借壳上市条件等,这一揽子新政,核心就是完善市场化运行机制。
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突出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监管理念
IPO暂停将近一年多,市场终于盼来了开闸的信号—证监会制定并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意见发布后,预计到明年1月,大约有50家企业能完成程序并陆续上市。
根据《意见》,监管部门对新股发行的审核重在合规性审查,不对企业盈利能力作出判断,企业的价值和风险,由投资者和市场自主判断。
证监会:经审核后,新股何时发、怎么发,将由市场自我约束、自主决定,发行价格将更加真实地反映供求关系。
在坚持市场化取向的同时,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是这次改革的宗旨,这体现在以下具体措施当中。
证监会:调整新股配售机制,更加尊重中小投资者申购意愿。约束发行人定高价,抑制投资者报高价,遏制股票上市后“炒新”行为。
针对投资者关心的抑制新股发行“三高”、“圈钱”等问题,《意见》有一系列具体规定,比如:不再执行“新股发行市盈率高于行业市盈率25%的规则”,从行政定价逐步过渡到市场化定价;推动老股东转让股票,增加单只新股在上市首日的供应量,以平衡供需,抑制高定价;确定发行价时,要求先剔除报价最高的10%的申购量,报价最高的部分不得影响发行定价,报价最高者也不能获得配售,防止“人情报价”或者盲目报高价。
证监会发行监管部相关负责人同时强调,市场化改革并不意味着放任自流,而是在完善事前审核的同时,更加突出事中加强监管、事后严格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