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4年08月08日 12:34:17 中财网 | |
证券代码:000851 证券简称:高鸿股份 公告编号:2014-092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调整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和国务院国资委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沟通,公司于
2014年8月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对2014年6月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1、第二十二条新增:3.解锁时公司股票价格要求
解锁时公司股票市场价格(前5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应不低于
授予时股票公平市场价格。未达到的,可以延长解锁期,直至符合上述条件。
2、调整回购价格详细如下:
原草案内容
草案修订稿内容
第二十三条 如公司达不到上述第二十二条
解锁条件,则激励对象相应解锁期可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按本计划第三十一条处理。
第二十三条 如公司达不到上述第二十二条第
1、2款规定的解锁条件,则激励对象相应解锁
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锁当年及以后年度
均不得解锁,并由公司以授予价格与市价孰低
的原则回购并注销。
第二十六条 激励对象在满足本计划规定的
解锁条件,经公司董事会确认后,由公司统
一办理满足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锁事
宜。解锁期内,激励对象依次可申请解锁限
制性股票上限为该期计划获授股票数量的
33%、33%与34%,实际可解锁数量与激励对象
上一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挂钩,为激励对象个
人绩效评价结果对应的解锁系数乘以当期的
解锁上限,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按本计划第
三十一条处理。
第二十六条 激励对象在满足本计划规定的解
锁条件,经公司董事会确认后,由公司统一办
理满足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锁事宜。解锁
期内,激励对象依次可申请解锁限制性股票上
限为该期计划获授股票数量的33%、33%与34%,
实际可解锁数量与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评价
结果挂钩,为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评价结果对应
的解锁系数乘以当期的解锁上限,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在解锁当年及以后年度均不得解锁,
并由公司以授予价格与市价孰低的原则回购并
注销。
第三十一条 除本计划第三十条、第四十八条
和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外,对于本计划未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锁当年及以后年度
均不得解锁,并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在当期解
锁日后30个工作日内回购注销。
第三十一条 除本计划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
条、第三十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和第
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外,对于本计划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在解锁当年及以后年度均不得解
锁,并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在当期解锁日后30个
工作日内回购注销。
3、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草案于2014年6月10日首次公告至今,根据公司
目前人员情况,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的激励对象由149人调整至150人,限
制性股票的数量由737万股调整为745万股。
4、根据股份数量的调整情况,本计划需要摊销的股权激励成本由约
1,968.24万元调整为约1,989.60万元。
特此公告。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08 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