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267 股票简称:陕天然气 公告编号:2014-045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度现金分红实施后
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底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底价由不低于8.20
元/股调整为不低于8.05元/股。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底价调整的原因说明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及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
发行A股股票底价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授权期限的议案》等三项议案,会议同意将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由原来的8.98元/股调整为8.20元/股,
定价基准日由原来的2013年9月11日调整为2014年4月11日,除
上述两项调整外,方案的其他内容无变化。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
至发行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及发行价格也将作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2014
年4月1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201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以公司总股本1,016,837,3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
金1.5元(含税),共计152,525,602.50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5月16日和2014年6
月24日分别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发行底价的调整
公司2013年年度现金分红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
发行底价调整为不低于8.05元/股,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底价=调整前的发行底价-每股现金红利(含税)
=8.20元/股-0.15元/股=8.05元/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