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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昨日发布了不同投票权架构的概念文件,旨在向市场各方人士咨询已经或有意在港交所上市的公司,能够采用给予若干人士不同投票权的架构。港交所监管事务总监兼上市主管戴林瀚表示,这份文件主要是推广一个市场聚焦的问题讨论,提供讨论的框架,并没有代表港交所方面已经定下一个具体的意见。
根据港交所的描述,概念文件发布之后,可能会出现两种结果:第一,不需要做出任何的修订,按照现有规则继续执行,但仍然会发布市场的反馈意见;第二,支持《上市规则》做出重大修订,接纳不同投票权架构,也会刊发咨询总结,之后进行第二阶段的正式咨询程序,包括任何建议《上市规则》细节、范围、语言和其他咨询。
戴林瀚指出,希望通过港交所提供的详细的分析性的基础,来判断此问题,包括比较其他国家的相关考虑因素,从已有的事实数据进行分析,从而开展有学术性的讨论。至于时间方面并没有给出明确的日程表,预期在收到反馈之后最快3至6个月内给予答复。
他强调,此次概念文件的推出没有和个别公司相关,从2013年4月就已经开始着手做相关的工作研究,包括上市委员会讨论、证监会讨论以及金发局的意见,但不是回应个别公司来港上市的提问。
据港交所内部人士分析,此次的概念文件和之前的软咨询文件不同之处在于,参与讨论的主体范围更广阔,期盼所有的声音来回应,不论是上市公司、投资银行、市场交易人士,还是其他各个阶层的代表,最终的结果不会以数量来衡量,而要看其实质性的建议。
资料同时显示,有四点不在此次讨论范围之内,包括创业板的重新定位、为不同股票权架构的公司设立专业人士的板块、中国内地公司应否获准在港交所作第二上市以及海外公司应该获准采用不同股票权架构来港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