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价格于2008年1月21日、22日、2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跌幅限制,构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征询了公司控股股东,作出如下公告:
到目前为止并可预见的两周之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均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公司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月23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