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二〇一四年十月
发行人声明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华录”、“公司”或“本公
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以下简称“本预案”)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
属不实陈述。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
专业顾问。
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
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
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2
特别提示
1、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但尚须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复、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融资
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 1 期员工持股计划、
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潇湘君亨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公司与上述
5 名发行对象分别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5,500 万股。其中: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
认购 1,935.45 万股,出资 56,128.05 万元;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认购
689 万股,出资 19,981 万元;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 1 期员工持
股计划认购 798.55 万股,出资 23,157.95 万元;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认购
1,379 万股,出资 39,991 万元;深圳潇湘君亨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认购 698 万
股,出资 20,242 万元。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
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4、本次非公开股票发行价格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29.00 元/股,该发行价格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每股净资产。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5、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 159,5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
75,000 万元用于偿还公司借款,剩余部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6、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在截至本次发行时的未分配利润将由
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7、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