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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九强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1楼
封存 发表于:2014/10/22 13:33:00
特别提示
1、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强生物”、“公司”或
“发行人”)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4 年修订)》(证监会令第 98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
革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3]42 号)(以下简称“《意见》”)、中国证券业协
会(以下简称“协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4]77
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备案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本次
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
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请各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圳市场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4]158 号)。本次网上发行通过
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请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发布的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深证上[2014]158 号)。
2、根据《意见》、《管理办法》、《业务规范》等规定要求,本次发行在网下
发行比例、回拨机制、定价原则、配售原则等方面均有重大变化,发行人与保荐
人(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本公告
及同日刊登的《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风险,仔
细研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审慎进行投资决策。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的规定,发行人所属行业为(C27)医药
制造业。截至 2014 年 10 月 20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C27)“医
药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为 38.11 倍,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
发行价格 14.32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13 年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10.07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
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
2、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股份
总数量为 3,111 万股,其中新股发行 2,443 万股,老股转让 668 万股,本次公开
发行中设定 12 个月限售期的股票数量 668 万股。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为 30,008 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 14.32 元/股、发行新股
2,443 万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34,983.76 万元,扣除发行人应承担的发行
费用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30,008 万元。按照老股转让 668 万股、14.32 元/
股的发行价格计算,本次发行中老股转让所得资金总额为 9,565.76 万元,老股东
承 担 的 承 销 费 用 为 1,030.665381 万 元 , 老 股 转 让 所 得 资 金 净 额 预 计 为
8,535.094619 万元。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发行人将不会获得老股转让所得资金。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
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
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
风险。
2楼
封存 发表于:2014/10/22 13:33:00
重要提示
1、九强生物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3,34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059号文核准。
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投资者定价发
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信达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负责组织,通过深交所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平台”)
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九强生物的股票代码为300406,该代
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网上和网下申购。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 2014 年 10 月 20 日(T-3 日)完成。参与
本次网下初步询价申购的投资者为 139 家,申购总量为 521,690 万股,整体申购
倍数为 279.43 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经过协商一
致决定将报价为 14.74 元/股及以上,报价为 14.73 元/股且申购数量小于 2,000 万
股(不含),以及报价为 14.73 元/股、申购为 2,000 万股且报价时间晚于 2014 年
10 月 17 日的部分作为最高报价部分予以剔除,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对
应剔除的申购量为 66,670 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申购总量的 12.78%。剔除部分
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4、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的剩余报价及申购情况,综
合参考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
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32元/股。此发行价格对
应的市盈率为:
(1)8.0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201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合并报表口径归属母公司净利润除以本次公开
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10.07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201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合并报表口径归属母公司净利润除以本次公开
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5、发行人根据发行价格和募投项目所需资金量,确定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
为3,111万股,其中发行新股数量为2,443万股,老股转让数量为668万股(即本次
公开发行中设定12个月限售期的股票数量为668万股)。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1,867万股,为本次发行总量的60.01%;网上初始发行数量1,244万股,为本次发
行总量的39.99%。
6、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初步询价中报价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报价为有
效报价,根据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的规则,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定本次有效
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38家,有效申购数量之和为168,300万股,对应的有效申购
倍数为90.14倍,其中自愿设定12个月限售期的申购量为87,550万股。
7、老股转让由符合条件的发行人相关股东公开发售其所持股份,发行人将
不会获得老股转让部分所得资金。
8、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募集资金净额为30,008万元,募集资金的使用
计 划 等 相 关 情 况 请 查 阅 2014 年 10 月 16 日 ( T-5 日 ) 登 载 于 巨 潮 网 站
(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书。
9、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T日(2014年10月23日),投资者只能选
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参与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将不能
参与网上发行。若网下投资者同时参与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的,网上发行申购部
分为无效申购。
10、回拨机制
本次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本次初始发行总量的60.01%,按发行
总量上限3,111万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1,867万股,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发行总
量减去网下初始发行量。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结束后,根据网上投
资者的初始认购倍数,决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数量进行调整。
(1)网下向网上回拨
如果网上投资者初始申购倍数超过50倍、低于100倍(含)的,发行人和保
荐人(主承销商)将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20%;网上投资者初始申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
量的40%;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50倍的,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如果网上投资者初始认购倍数低于50倍(含),
则不进行回拨。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按回拨后的网下实际发行数量
进行配售,将按回拨后的网上实际发行数量确定最终的网上中签率,具体情况请
见2014年10月27日(T+2日)刊登的《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配售结果公告》。
(2)网上向网下回拨
如出现网下发行获得足额认购但网上发行未能获得足额认购,则网上认购不
足部分向网下回拨,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网下配售原则进行配售。
本款所指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按照扣除锁定12个月限售期的股票数量计算。
11、网下发行重要事项
(1)根据《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在剔除最
高报价部分后,依据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本次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38
家,具体名单见本公告。有效报价投资者均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并应按上述名
单里的有效申购数量参与网下申购,同时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与拟申购数量的乘
积全额缴纳申购款。
(2)初步询价结束后被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认为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方可参
与本次网下申购。参与网下发行的投资者应于2014年10月23日(T日)9:30-15:00
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主承
销商规定的其他信息,申购单一经录入,不得修改。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申购数量
请见“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依据”。
(3)参与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其是
否被确认为有效报价投资者及有效申购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下申
购。
(4)本次网下发行申购缴款时间为:2014年10月23日(T日)8:30~15:00。
可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必须足额、及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
资金专户划付申购款,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附后(或登
录“http://www.chinaclear.cn-法律规则-业务规则-清算与交收-深圳市场”查询)。
参与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该笔申购资金的明细账户及新股代
码,本次网下申购划款备注栏的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300406”。申
购资金有效到账时间为2014年10月23日(T日)8:30~15:00,T日8:30之前及15:00
之后到账的均为无效申购。请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注意资金到账时间。
(5)有效报价投资者应当使用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银行账户划付申购资金,并应当保证
在最终资金划付时点有足额资金用于新股申购。如果有效报价投资者备案的银行
账户属于结算银行账户,则其划付申购资金应于同一银行系统内划付,不得跨行
支付。如投资者报备账户为非结算银行账户,则资金户为非结算银行账户,则资
金应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
的网下发行专户。
有效报价对象应按其可申购数量参与申购,并按照其拟申购数量进行申购
缴款;有效报价对象申购缴款未达到拟申购数量对应缴款金额的,为申购资金
不足。有效报价投资者划出申购资金的账户与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登记备案的
资金账户不一致、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的,其新股申购全部
无效。请有效报价投资者务必确保自身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的登记备案信息无
异常情况。
(6)不同有效报价投资者共用银行账户的,由托管银行向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提供实际划拨资金的有效报价投资者名单。若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
间内到账,没有包括在名单中的投资者的新股申购无效;若托管银行未能及时提
供名单,且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则共用银行账户的有效报价
投资者的新股申购全部无效。有效报价投资者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登记备案的银
行账户为其网下配售申购余款退款的指定收款账户。
(7)2014年10月23日(T日)17:30后,网下投资者可通过其网下发行电子
平台查询资金到账情况。共用备案账户的网下投资者如无法通过其网下发行电子
平台查询资金到账情况,请及时与其托管银行联系并确认。因网下投资者未能按
照上述规定确认其申购资金足额到账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8)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报价投资
者名单确认最终有效申购,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
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披露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
监会和证券业协会备案。
(9)本次网下发行的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回拨前网下发行数量1,867万
股,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所公布的配售原则进行配
售。2014年10月27日(T+2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刊登《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披露本次网下发行的配售结果。
(10)网下投资者参与本次网下申购获配的股票包括两种限售期安排:无限
售和自愿设定限售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
起开始计算。
3楼
封存 发表于:2014/10/22 13:33:00
重要提示
1、九强生物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3,34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059号文核准。
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投资者定价发
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信达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负责组织,通过深交所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平台”)
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九强生物的股票代码为300406,该代
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网上和网下申购。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 2014 年 10 月 20 日(T-3 日)完成。参与
本次网下初步询价申购的投资者为 139 家,申购总量为 521,690 万股,整体申购
倍数为 279.43 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经过协商一
致决定将报价为 14.74 元/股及以上,报价为 14.73 元/股且申购数量小于 2,000 万
股(不含),以及报价为 14.73 元/股、申购为 2,000 万股且报价时间晚于 2014 年
10 月 17 日的部分作为最高报价部分予以剔除,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对
应剔除的申购量为 66,670 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申购总量的 12.78%。剔除部分
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4、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的剩余报价及申购情况,综
合参考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
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32元/股。此发行价格对
应的市盈率为:
(1)8.0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201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合并报表口径归属母公司净利润除以本次公开
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10.07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201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合并报表口径归属母公司净利润除以本次公开
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5、发行人根据发行价格和募投项目所需资金量,确定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
为3,111万股,其中发行新股数量为2,443万股,老股转让数量为668万股(即本次
公开发行中设定12个月限售期的股票数量为668万股)。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1,867万股,为本次发行总量的60.01%;网上初始发行数量1,244万股,为本次发
行总量的39.99%。
6、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初步询价中报价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报价为有
效报价,根据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的规则,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定本次有效
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38家,有效申购数量之和为168,300万股,对应的有效申购
倍数为90.14倍,其中自愿设定12个月限售期的申购量为87,550万股。
7、老股转让由符合条件的发行人相关股东公开发售其所持股份,发行人将
不会获得老股转让部分所得资金。
8、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募集资金净额为30,008万元,募集资金的使用
计 划 等 相 关 情 况 请 查 阅 2014 年 10 月 16 日 ( T-5 日 ) 登 载 于 巨 潮 网 站
(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书。
9、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T日(2014年10月23日),投资者只能选
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参与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将不能
参与网上发行。若网下投资者同时参与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的,网上发行申购部
分为无效申购。
10、回拨机制
本次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本次初始发行总量的60.01%,按发行
总量上限3,111万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1,867万股,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发行总
量减去网下初始发行量。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结束后,根据网上投
资者的初始认购倍数,决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数量进行调整。
(1)网下向网上回拨
如果网上投资者初始申购倍数超过50倍、低于100倍(含)的,发行人和保
荐人(主承销商)将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20%;网上投资者初始申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
量的40%;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50倍的,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如果网上投资者初始认购倍数低于50倍(含),
则不进行回拨。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按回拨后的网下实际发行数量
进行配售,将按回拨后的网上实际发行数量确定最终的网上中签率,具体情况请
见2014年10月27日(T+2日)刊登的《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配售结果公告》。
(2)网上向网下回拨
如出现网下发行获得足额认购但网上发行未能获得足额认购,则网上认购不
足部分向网下回拨,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网下配售原则进行配售。
本款所指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按照扣除锁定12个月限售期的股票数量计算。
11、网下发行重要事项
(1)根据《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在剔除最
高报价部分后,依据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本次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38
家,具体名单见本公告。有效报价投资者均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并应按上述名
单里的有效申购数量参与网下申购,同时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与拟申购数量的乘
积全额缴纳申购款。
(2)初步询价结束后被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认为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方可参
与本次网下申购。参与网下发行的投资者应于2014年10月23日(T日)9:30-15:00
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主承
销商规定的其他信息,申购单一经录入,不得修改。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申购数量
请见“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依据”。
(3)参与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其是
否被确认为有效报价投资者及有效申购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下申
购。
(4)本次网下发行申购缴款时间为:2014年10月23日(T日)8:30~15:00。
可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必须足额、及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
资金专户划付申购款,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附后(或登
录“http://www.chinaclear.cn-法律规则-业务规则-清算与交收-深圳市场”查询)。
参与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该笔申购资金的明细账户及新股代
码,本次网下申购划款备注栏的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300406”。申
购资金有效到账时间为2014年10月23日(T日)8:30~15:00,T日8:30之前及15:00
之后到账的均为无效申购。请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注意资金到账时间。
(5)有效报价投资者应当使用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银行账户划付申购资金,并应当保证
在最终资金划付时点有足额资金用于新股申购。如果有效报价投资者备案的银行
账户属于结算银行账户,则其划付申购资金应于同一银行系统内划付,不得跨行
支付。如投资者报备账户为非结算银行账户,则资金户为非结算银行账户,则资
金应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
的网下发行专户。
有效报价对象应按其可申购数量参与申购,并按照其拟申购数量进行申购
缴款;有效报价对象申购缴款未达到拟申购数量对应缴款金额的,为申购资金
不足。有效报价投资者划出申购资金的账户与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登记备案的
资金账户不一致、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的,其新股申购全部
无效。请有效报价投资者务必确保自身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的登记备案信息无
异常情况。
(6)不同有效报价投资者共用银行账户的,由托管银行向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提供实际划拨资金的有效报价投资者名单。若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
间内到账,没有包括在名单中的投资者的新股申购无效;若托管银行未能及时提
供名单,且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则共用银行账户的有效报价
投资者的新股申购全部无效。有效报价投资者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登记备案的银
行账户为其网下配售申购余款退款的指定收款账户。
(7)2014年10月23日(T日)17:30后,网下投资者可通过其网下发行电子
平台查询资金到账情况。共用备案账户的网下投资者如无法通过其网下发行电子
平台查询资金到账情况,请及时与其托管银行联系并确认。因网下投资者未能按
照上述规定确认其申购资金足额到账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8)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报价投资
者名单确认最终有效申购,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
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披露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
监会和证券业协会备案。
(9)本次网下发行的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回拨前网下发行数量1,867万
股,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所公布的配售原则进行配
售。2014年10月27日(T+2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刊登《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披露本次网下发行的配售结果。
(10)网下投资者参与本次网下申购获配的股票包括两种限售期安排:无限
售和自愿设定限售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
起开始计算。
4楼
封存 发表于:2014/10/22 13:33:00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九强生物 指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信达证券
指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3,111万股人民币
本次发行 普通股(A股)(包括新股发行2,443万股,以及老股转让668万股)
并拟在创业板上市之行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668万股,且不得超过自愿
老股转让 设定12个月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数量之行为。老股转让所
得的资金归转让老股的公司股东所有,不归发行人所有
指本次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向有效报价投资者根据确定
网下发行 价格初始发行1,86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若启动回拨
机制,网下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下实际发行数量)
指本次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按市值申购方式定
网上发行 价初始发行1,244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行为(若启动回拔,
网上发行数量为回拔后的网上实际发行数量)
指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
投资者 的机构投资者和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规定已
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自然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指已在2014年10月16日(T-5日)12:00前按照《备案管理细则》在
中国证券业协会网下投资者备案管理系统电子平台重新备案并补
网下投资者 充相关资料、已开通CA证书并完成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资金配
号、在2014年10月15日(含T-6日)前20个交易日持有的深市非限售
A股日均市值超过1,000万元的投资者
公募基金 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
社保基金 由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
有效报价对象 初步询价中申报价格未被剔除且入围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
指符合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事先确定且公告的报价条件的投资者,按
照确定的定价原则,将报价最高的部分按照不低于10%的拟申购总
有效报价 量剔除后,所申报价格不低于主承销商和发行人确定的发行价格或
发行价格区间下限,且符合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
他条件的全部报价
指符合本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的申购,包括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购
有效申购 价格与发行价格一致、及时足额有效缴付申购款、申购数量符合有
关规定等
网下发行资金专户 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银行资金账户
T日 指2014年10月23日,为本次发行网下申购缴款日、网上发行申购日
元 指人民币元
5楼
封存 发表于:2014/10/22 13:34:00
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依据
1、初步询价申报情况
(1)总体申报情况
在 2014 年 10 月 17 日(T-4 日)至 2014 年 10 月 20 日(T-3 日)的初步询
价期间,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所列参与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参与了本次
初步询价。截至 2014 年 10 月 20 日(T-3 日)15:00,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
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收到 139 家投资者管理的 418 支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申报信
息,全部报价明细表请见本公告附表一。
(2)剔除无效报价情况
本次询价中,全部 139 家投资者,除无需提交核查材料的公募基金及社保基
金外,均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主承销商提供了核查材料,并均通过核查。全部
投资者报价区间为 10.77 元/股-28.14 元/股,申购总量为 521,690 万股,整体申购
倍数为 279.43 倍。
全部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为 14.30 元/股,加权平均数为 14.32 元/股;公
募社保类报价的中位数为 14.31 元/股,加权平均数为 14.43 元/股。
2、剔除最高报价有关情况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对所有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
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上按
申购时间由后到先的顺序排序,剔除申购总额中报价最高的部分,直至满足剔除
的申购数量不低于拟申购总量的 10%。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将报价为 14.74 元/股及以上,报价为 14.73 元
/股且申购数量小于 2,000 万股(不含),以及报价为 14.73 元/股、申购为 2,000
万股且报价时间晚于 2014 年 10 月 17 日的部分作为最高报价部分,予以剔除,
剔除部分对应剔除的申购量为 66,670 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申购总量的 12.78%。
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剔除最高报价后的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为 14.29 元/股,加权平均数为 14.24
元/股;剔除最高报价后的公募社保类报价的中位数为 14.30 元/股,加权平均数
为 14.38 元/股。
3、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对比分析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发行人所处行
业隶属于“医药制造业(分类代码 C27)”,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参考了中证指数
网发布的各子行业市盈率情况。截至 2014 年 10 月 20 日(T-3 日),中证指数网
发布的医药制造业(分类代码 C27)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为 38.11 倍。本
次发行价格 14.32 元/股对应的 2013 年摊薄后市盈率为 10.07 倍,低于医药制造
业平均市盈率。
从细分行业看,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中 C27 医药制造业中包括 4 家公司,
科华生物、达安基因、利德曼、迪瑞医疗。以 2013 年每股收益及 2014 年 10 月
20 日(T-3 日)股票收盘价计算,上述 4 家可比上市公司的 2014 年 10 月 20 日
前 20 个交易日静态市盈率具体如下:
2014年10月20日前20
2014年10月20日
2013 年摊薄 EPS 个交易日
公司名称 前20个交易日均价
(元/股) 静态市盈率
(元/股)
(倍)
科华生物 26.46 0.59 44.85
达安基因 25.37 0.29 87.48
利德曼 32.45 0.72 45.07
迪瑞医疗 82.56 2.03 40.67
平均值 44.96
注:根据 2014 年 10 月 20 日前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计算的可比公司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44.96 倍,剔除市盈率过高(50 倍以上)的达安基因以及近一个月股价波动较大的迪瑞
医疗后计算。
资料来源:Wind 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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