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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记者 宋佳燕 北京报道
优先股发行重启后,农行率先完成境内银行第一单。
11月13日晚间,农业银行公告称,其已完成400亿元优先股的发行工作,包括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公司、人保资产、招商基金等26家机构认购了此次非公开发行的优先股股份,首五年股息率为6%。
平安证券测算认为,此次发行的400亿元优先股,或可提升农行一级资本充足率0.4个百分点左右。
险资成为投资主力
参与认购的机构投资者,主要来自保险、信托和资产管理公司等26家机构。其中,险资成为主力,共有7家保险机构参与,合计认购107亿元,约占本次发行量四分之一。
农行此次优先股发行自10月31日开始,拟发行数量不超过8亿股,募集金额不超过800亿元,采用分次发行。其中2014年发行量不超过4亿股,募集金额不超过400亿元,用于补充该行其他一级资本。
参与认购的机构投资者,主要来自保险、信托和资产管理公司等26家机构。其中,险资成为主力,共有7家保险机构参与,包括安邦保险集团、人保资产、平安资产、华夏保险、平安养老、泰康资产和阳光资产。合计认购107亿元,约占本次发行量四分之一。
从份额上看,认购金额最多的三家公司分别是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公司、招商基金、北京天地方中资产管理公司,依次认购了60亿元、49亿元、35亿元。其次,人保资产、安邦保险、北京国际信托、平安资产,均认购了30亿元的份额。
对 于市场需求,国泰君安在研报中指出,优先股风险较低,收益稳定,符合险资投资对安全性的要求。同时,相对目前市场上的债券和普通股而言,优先股有特殊的配 置价值,久期比债券长,收益比股票稳定,为基金、证券公司、资管公司和银行理财提供了新的资产组合方式。据悉,目前国际上优先股主要持有人为投资咨询公 司、保险公司、对冲基金和银行。
对普通投资者而言,由于优先股股东具有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本行利润的权利,可能导致普通股股东分红减少,且摊薄普通股基本每股收益(EPS)。
根据农行此前的测算,800亿元优先股的发行,在股息率为6%且全额派息情况下,该行每年可向普通股股东分配的净利润将减少48亿元。
EPS 方面,平安证券根据该行2013年的财务指标测算,假定获取优先股融资同比例扩大加权风险资产,农业银行发行800亿元股息率在6%的优先股将使农行 2013年的EPS从0.51元下降至0.5元,ROE(净资产收益率)下降0.54个百分点至20.35%。
另一方面,平安证券指出,此次发行400亿元人民币优先股,可提升农行一级资本充足率0.4个百分点左右。深圳某券商银行业分析师表示:“鉴于监管资本要求对银行属硬约束,较低的资本水平将影响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中长期看补充资本更为关键。”
6%的预期股息率下限
“在当前市场资金充裕的环境下,发行优先股的融资成本有下降趋势,而且大行的股息率理论上都比股份行的低。”
作为优先股发行的关键因素之一,股息率备受关注。
根 据农行公告,首个股息率调整期的股息率通过询价方式确定为6.00%。本次发行的优先股股息包括两个部分:基准利率和固定溢价。其中基准利率确定为 3.71%(可调整),固定溢价确定为2.29%。以5年为一个股息率调整期,即股息率每5年调整一次,每个股息率调整期内每年以约定的相同票面股息率支 付。
此前,农行根据发行配售情况,曾确定本次发行的优先股股息率区间为 6%-6.5%。而多家银行在优先股预案中对优先股股息率的假设值在6%-7%之间。
对此,上述深圳券商银行业分析师称:“在当前市场资金充裕的环境下,发行优先股的融资成本有下降趋势,而且大行的股息率理论上都比股份行的低。因为无论是经营风格还是资产质量,大行都相对稳健,风险溢价更低。”
据 国泰君安研报介绍,股息率的确定需要考虑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期限风险等因素,目前优先股的风险无法得到很好的估计。首先,国内并没有优先股评级体系, 对信用风险没有可靠的估计,只能参照发行主体评级和债项评级确定。其次,由于市场尚未建立,未来优先股的流动性也不得而知,流动性风险无法准确计量。期限 方面,优先股与股票类似,可以参照股价估计期限溢价,但无法完全刻画优先股在赎回和转换方面的特性。
事实上,本次优先股的风险评估 也主要参照主体评级。10月27日晚,农行公告称,信用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对该行拟于2014年非公开发行的优先股进行了信用评级。 根据该评级报告,农行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优先股的信用等级为AA+。
年内600亿银行优先股待发
自去年11月优先股试点以来,已有9家上市银行相继披露了优先股发行预案,包括工行、农行、中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宁波银行、光大银行和民生银行,合计发行规模上限达3950亿元。
从外部条件看,优先股发行的市场已有一定成熟度。
政策层面,今年3月证监会出台的《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确立了优先股发行的法律基础。随后的4月份,证监会发布优先股发行信息披露内容和格式准则,完善优先股发行规则。而上交所和深交所也已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和细则,规定了优先股交易和转让做法。
不过,国泰君安研报指出,目前优先股交易的做市商制度、相关税费制度、保险之外的金融机构对优先股投资的管理规范等尚未出台。
“从 市场环境看,目前是个不错的时间窗口,证券市场目前的交易、资金供给比较充裕,对金融工具的需求也很旺盛,这样对银行发债的价格和利率会低一些,对银行的 资金成本是个有利的时间。”中国社科院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表示。实际上,作为商业银行补充一级资本的新渠道,今年优先股方案已密集出炉。
自去年11月优先股试点以来,已有9家上市银行相继披露了优先股发行预案,包括工行、农行、中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宁波银行、光大银行和民生银行,合计发行规模上限达3950亿元。目前已有多家银行的优先股获准发行。
根据2013年开始实施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到2018年底之前,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应满足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5%,一级资本充足率不低于9.5%和资本充足率不低于11.5%。
目前来看,农行和华夏银行已处于监管红线之下。三季报显示,两家银行的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8.89%、8.41%。
国泰君安研报指出,招行、中信、民生、浦发、平安、南京银行的一级资本充足率接近监管下限,因此仍有很强动力发行优先股补充一级资本。
而在今年之内,浦发银行、兴业银行和中国银行分别拟发行优先股不超过150亿元、130亿元和320亿元。即年内A股市场可能还有600亿规模的优先股发行。
前述深圳某券商银行业分析师表示,优先股风险比普通股低,投资回报率比普通债高,优先股融资会占用部分债权、股票融资的份额,达到一定发行量会对资本市场带来冲击,但从国外优先股和国内次级债发行经验看,影响比较有限。(编辑 韩瑞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