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曙光股份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 2015-033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暨延期
复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4月 22 日起停牌,并于 2015 年 4 月 29 日、2015 年 5 月 7 日分别披露了相关停牌及进展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复牌及相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14]78 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规定,经公司八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第二次延期复牌。
一、关于延期复牌的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八届二次董事会于 2015 年 5 月 1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有 9 名董事表决,实际表决 9 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以 9 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第二次延期复牌事项的议案》。与会董事一致认为,根据目前收购资产的审计、评估和尽职调查进度,预计在第一次延期复牌期间无法披露发行方案,同意公司股票延期 20 日复牌。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5 月 14 日至 2015 年 6 月 2 日继续停牌。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情况
因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2 日、4 月 29日分别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及《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停牌期间,公司明确了拟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2015 年 5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暨继续停牌公告》,对前述已明确事项进行了披露。因非公开发行具体方案尚需进一步论证,募集资金拟收购的资产需要进行审计、评估,相关工作量较大,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聘请相关中介机构进驻本公司及相关标的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和审计、评估工作。
2015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八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第二次延期复牌事项的议案》。根据目前收购资产的审计、评估和尽职调查进度,预计在第一次延期复牌期间无法披露发行方案,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股票延期 20 日复牌。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正在全力推进各项工作,但由于拟收购资产的审计、评估及尽职调查工作所需时间较长,目前相关中介机构的工作仍在加紧推进当中。鉴于该原因,公司目前仍无法最终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该事项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三、非公开发行初步方案
项目 内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人民币普通股,每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面值人民币 1.00 元
本次发行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择机发行
发行对象 不超过 10 名(含 10 名)特定投资者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审议通过
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采取定价发行的方式。发行价格为发行股票的定价依据、定价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90%,即 6.99 元/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
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尚未最终确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的限售期限售期
为三十六个月
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投向尚未最终确定
四、尽快消除继续停牌情形的方案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要求相关各方尽快推进拟收购资产的尽职调查和审计、评估以及可行性研究工作,尽早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方案。
五、继续停牌天数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八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5 月 14 日至 2015 年 6 月 2 日继续停牌。
如公司在 2015 年 6 月 2 日仍无法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根据《通知》的规定,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第三次延期复牌,本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6 月 3 日继续停牌 30 日,即本公司股票自 2015 年6 月 3 日至 2015 年 7 月 2 日继续停牌,并提请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公司在 2015 年 6 月 2 日前披露发行方案,公司应最晚在 5 月 28 日前公告取消该次股东大会。
公司将全面加快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各项工作,尽快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方案。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