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记者日前获悉,为抓住有利时机,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实现我国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主要目标、任务以及相关政策支持。
《意见》提出扩大融资资金来源。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金融机构通过发行股票、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在境内外市场募集资金,用于走出去项目。实行境外发债备案制,募集低成本外汇资金,更好地支持企业走出去资金需求。
一位分析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效率低、金融服务不配套,成为制约装备制造业走出去的突出问题,而《意见》为有效解决企业走出去过程中遇到的资金问题指明了方向。
"解决融资贵、融资难,资本市场有办法。" 一位投行人士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只要实体经济有需求,资本市场就有办法。资本市场有'三把火',即根据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给予不同的融资工具、融资渠道、融资方式。此外,由于装备制造业具有融资额度大、期限长的特点,商业银行等间接融资手段并不适合长时间投放,因此,通过发行股票和债券等直接融资手段长期持有,有利于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
上述分析人士表示,解决走出去企业的融资困难,关键是寻找成本更低的资金。目前国内的融资成本、资本收益率普遍高于发达国家,国际市场流动性比较充裕,利率较低,可以弥补企业走出去过程中的资金不足问题。
《意见》提出增加股权投资来源。发挥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用,设立业务覆盖全球的股权投资公司(即中投海外直接投资公司)。充分发挥丝路基金、中非基金、东盟基金、中投海外直接投资公司等作用,以股权投资、债务融资等方式,积极支持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项目。鼓励境内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机构走出去,充分发挥其支持企业走出去开展绿地投资、并购投资等的作用。
在股权投资方面,丝路基金有限公司董事长金琦近日表示,丝路基金的一大优势是可以进行中长期的投资,因为受到了融资杠杆率的约束,中国企业和金融机构走出去普遍存在债权比较多、股权比较少,以及工程承包比较多,经营管理比较少的问题。丝路基金可以通过股权投资与其他的融资方式进行搭配,通过直接投向项目或者通过委托方式,将资金投给企业,由企业出面进行股权投资,这样不仅能够支持企业提高融资能力,而且可以支持企业加强对项目的掌控能力,以及实现项目的后续经营管理,加大企业走出去的深度。除了股权以外,丝路基金还可以采取其他的投融资方式,并且可以与境内外经营机构以及其他投资者合作,共同支持企业走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