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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积达15%,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
经向公司潜在控股股东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核实,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批准了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并终止了公司的重整程序。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拍卖竞得了公司原控股股东----河北沧州化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12765.48万股股份。现在有关上述股份的过户手续仍在办理之中。除该事项以外,公司潜在控股股东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董事会确认,到目前为止并在可预见的两周之内,我公司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按照《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组方案》,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发生变更,40万吨/年PVC生产装置的后期建设具体时间尚未确定,23万吨/年PVC生产装置在一季度预计不能够恢复生产。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到目前为止并在可预见的两周之内,公司潜在控股股东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