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2、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函征询,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交易于2015年7月29日、2015年7月30日、2015年7月3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自查,近期本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公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未发现有关人员泄露尚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情况。
2、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函证,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确认不存在涉及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