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15-048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潮宏基,证券代码:002345)已于2015年5月22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5月22日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30),并分别于2015年5月29日、2015年6月5日、2015年6月12日、2015年6月19日、2015年6月27日、2015年7月4日、2015年7月11日、2015年7月18日、2015年7月25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31、2015-032、2015-034、2015-036、2015-037、2015-039、2015-041、2015-042、2015-043)。
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与收购资产有关,截至目前,该重大事项仍在商议筹划中,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密切关注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相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公告并复牌。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15-047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2015年半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94号”《关于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8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2,555,6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10.75元,共募集资金672,472,7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21,039,279.2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651,433,420.72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3年8月30日全部到账,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广会所验字【2013】第13000230226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于销售网络扩建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112,681.00万元。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能满足公司项目的资金需要,公司将利用自筹资金解决差额部分。
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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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该制度于2008年2月1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为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开设了两个募集资金专用户,分别为:中国银行汕头分行账号为709461474966的专用账户、中国民生银行汕头支行账号为601053190的专用账户。公司已于2013年10月10日与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提供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67,052,772.59元,不存在任何质押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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