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人声明
一、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辉超市”、“本公司”、“公司”、“发行人”)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三、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四、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五、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特别提示
一、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商务部原则批复和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江苏京东邦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苏圆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The Dairy Farm Company, Limited(“牛奶有限公司”,系Dairy Farm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牛奶国际”或“Dairy Farm 集团”)全资孙公司)和张轩松先生,发行对象不超过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数量。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为9.0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8.93元/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