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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稳效果将很有限
很多人认为,推出这样的熔断机制,对于股市维稳的效果将很有限。熔断机制并不能改变市场的大趋势,仅仅是一副缓冲剂而已。指数熔断机制的影响仅限于该指数的权重股,对个股的风险无能为力。
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李稻葵也表示,熔断机制只能解决中国股市短期、应急的问题,但不能指望其解决根本、长期问题。
就在熔断机制公开征求意见之时,9月14日、15日,A股再度出现暴跌。其中,14日沪指下跌2.67%,两市跌停个股近1500只;15日沪指跌3.52%,两市跌停个股超过700只。
财经评论员皮海洲分析称,14日尽管跌停个股数量达到了近1500只,但作为熔断机制基准指数的沪深300指数当天的跌幅只有1.97%,盘中最大跌幅也只有4.77%,并未触及5%的熔断阈值。15日的情况类似,沪深300当天盘中的最大跌幅只有4.55%,同样未能触及阈值。也就说,尽管A股再现千股跌停局面,却连30分钟暂停交易的机会都争取不到。而即便暂停30分钟交易,其对于投资者来说又有什么实际意义?
他表示,熔断机制存在三大软肋:其一,熔断机制是基准指数(即沪深300指数)的熔断,而不是对个股的熔断。只要沪深300没有触及熔断阈值,个股的跌幅再大,哪怕千股跌停,熔断机制也无能为力。其二,沪深300指数的失真问题。作为基准指数的沪深300并不能真实反映A股市场的走势情况。一方面其以蓝筹股、大盘股为主,反映相对迟钝;另一方面在主力资金对权重股的拉抬或护盘之下,沪深300容易背离股市的真实走势。其三,熔断机制的作用很小。虽然触发熔断阈值并不容易,但实际上就算真的触发了,作用也很小。盘中暂停30分钟交易,或提早收市,前者甚至会引发市场进一步恐慌,而对于后者来说,第二天股市该跌的往往照跌无误。
或催生流动性危机
皮海洲的最后一点担忧,也是相当部分业内人士的担忧。即熔断机制可能进一步催生股灾期间的流动性危机。
有券商高层表示,这次股灾给大家的印象是,如果当时情绪极度恶化又无法买卖,反倒使流动性不足,“因为都压在跌停板上,既抛不出去也买不到,流动性不能得到充分释放。”
7%触发熔断并暂停交易至收市也被关注较多。
有私募人士提出,全天熔断反而会触发第二天的惯性波动,他建议可以使用更加温和的方式,比如在达到7%阈值时,可以限制券商报盘速度,在涨幅达到7%时限制买入报盘接入速度,跌7%时限制卖出报盘速度。
需要指出的是,从本质上看,涨跌停机制与熔断机制都属于刚性的价格干预机制,过度的价格干预有可能成为一把过于锋利的双刃剑,在抑制股市过热情绪的同时,也将对股市的自由判断、自由交易空间形成抑制,这有可能使旨在给市场一个“冷静期”的熔断机制,变成下一个交易日的杀跌工具。
经济学者宋清辉在微博上表示,目前涨跌停限制基本可达到对日内波动风险的管控。其次是熔断机制下,市场价格不能及时地反映交易者的交易意愿,容易导致价格扭曲和有效性下降。三是价格扭曲会带来价格波动,价格波动不会降低市场波动,而是会加剧市场波动。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不应该引入这项机制。
T+0呼声最高
有不少人建议,如果要实行熔断机制,同时还需要推出更多的配套措施进行补充。例如,实行“T+0”交易制度,或者是放开涨停板交易制度等。与此同时,还应该尽快完善修订《证券法》,继续大幅提升市场的违规成本,甚至要把恶意投机者从中国股市中清理出去。
在涨跌停板制度以及“T+1”交易模式下,实行熔断机制,会在一定程度上损害到普通散户的切身利益。具体来说,当市场处于非理性下跌时,指数因触碰相应的熔断阀值而被迫提前结束当天的交易。此时,对于普通散户而言,因交易制度的限制,他们并不能及时进行止损操作,或者是手持股票早已牢牢封在跌停板的价格之上。由此一来,普通散户的持股风险也在不断加大。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系主任刘玉珍也指出,股票市场T+1和涨跌停板制度出台的本意是保护投资者。而实践证明,T+1交收只能让中小投资者被动承受隔夜波动风险,大机构、大资金却可以借助信用交易实现日内风险对冲;而涨跌停板制度的设计原来是希望稳定股价,但也可能造成助涨助跌,也会让部分散户错误以为A股市场风险可以控制,反而忽视中长期风险。
皮海洲还表示,正是基于前述熔断机制所存在的三大软肋,因此推出纯粹意义上的熔断机制对于股市维稳是没有实际意义的,关键还是要有相关的维稳措施相配套。否则,推出熔断机制对于中国股市来说又是做了一次无用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