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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金融界有一个小狗与主人的理论,小狗总是围绕主人跑前跑后,不会偏离太远,如果进一步延伸到资本市场,股价应该围绕股票价值本身波动,不应该偏离太远,这就是资本市场特有的价值发现功能。没有业绩支撑的股价上涨只能是泡沫,是一种无效的价值发现功能,尤其是短期股价暴涨的话,那就是成为妖股,之所以为妖,就是超出常人的价值判断而出现非理性暴涨。
但中国市场就是一个妖股出没的地方,远的姑且不说,近段时间就出了四大妖股,特立A,海欣食品(37.48,0.34,0.92%),上海普天(53.16,-2.53,-4.54%)和潜能恒信(44.000,-2.52,-5.42%)。以特立A为例, 特力A(89.00,3.63,4.25%)于10月27日晚间公布三季报称,该公司前三季度实现营收2.32亿元,同比下降31.8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69.51万元,同比增长349.67%。其中第三季度实现营收7331.9万元,同比下降34.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04.48万元。 但从扣非后的净利润来看,则有较大差距,前三季度扣非后净利润为873.78万元,第三季度的则仅为122.13万元。两项均差不多为扣非前的零头部分。可见主营情况十分之差,基本面并不好,市盈率高达1000倍,但是股价表现可圈可点,25个交易日暴涨录得17个涨停板,股价最大涨幅超过从低点算起上涨近9倍,从最低点算起上涨超过4倍。不仅涨幅巨大,换手惊人,还经常出现暴跌暴涨交替走势,甚至一天之内演绎暴跌到涨停的惊天逆转。
正是由于特立A 走势难以预料,被人们誉为妖股,而且是妖股之王。即使证监会扮演“捉妖记”主角,并严厉处罚, 证监会没收吴某乐违法所得1.7亿元,并处以5.2亿元罚款,没收深圳市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违法所得1.4亿元,并处以4.4亿元罚款,给予相关责任人员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也不能阻止特立A妖股本色,昨天大幅逆转涨停今天再次涨停,俨然不把天量罚款当一回事,但妖股横行严重扰乱市场定价机制,让资源优化配功能丧失殆尽,也严重损害其他投资者利益,有违市场三公原则,让我们不得不重新思考中国股市究竟怎么了?为何妖股肆无忌惮横行,屡禁不止。
首先是面对妖股横行,证监会显得有点手忙脚乱,难以应付,不知是妖怪本事太高潜藏太深,难以发现,还是执法人员人手不够,还是另有苦衷,抓到妖股背后兴风作浪的妖怪太少,以四大妖股为例,目前仅仅对特立A作出处罚,而且根据媒体报道,这个处罚还是针对7-8月份暴涨,而不是针对9月份到目前的更加疯狂上扬,另外三家妖股更是没有任何被查处的消息,正是因为股价操纵普遍,而证监会查处案例十分之少,但盈利却是非常可观,以特立A为例,从不到20元起涨目前是85.37元,意味着资金大佬投入一个亿,理论上可以获得3个亿净收益,这就让市场资金大佬心存侥幸心理,一旦逃出备查厄运,获得收益就是几倍,根据马克思说法,“一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胆大起来。如果有10%的利润,它就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有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300%利润可以冒绞首的风险,而现在只不过是罚一点钱了事,自然嚣张得很。抓到了就自认晦气,没有抓到就是大功告成。
因此证监会除了加大处罚力度震慑市场违规者以外,还应该加大查处违规者的广度,发现股价非理性上涨,发现交易量异常变换,就应该及时监管,及时查处,绝对不放过任何异动。只有一伸手就被查自然没人敢于伸手。
其次是做空机制不健全,因为妖股一般来说流通股本较小,以特立A为例,只有1.79个亿,一旦炒作者在低位收集到足够筹码,达到控股地位,后市抛压就非常至少,市场炒作者只要投入1-2个亿就能把股价吵翻了天,炒作者对后市抛压非常容易算清楚,如果有完善的卖空机制,做空者可以通过很方便的渠道融券获得比1.79亿股多得多的流通筹码,那么市场炒作者就要掂量掂量了,一旦股价上涨太离谱,股价严重脱离公司基本面,做空者就会大展拳脚,通过融券卖出大量筹码,市场抛压是无法估算的,搞不好就会成为做空者的盘中餐。如果有裸卖空更好,那么筹码供应就是没有底线,一定会让股价操纵者吃不了兜着走。做空机制就像是一个啄木鸟,专门吃危害市场的害虫,可惜在上一轮市场暴跌中,做空机制彻底被废了。
就中国市场而言,打击刻意做多比打击刻意做空要重要得多,有意义得多,正是疯狂做多导致泡沫膨胀,才给了做空者良好机会。虽然中国有融券融资机制,但一方面习惯使然,投资者依然偏好单边做多,融券机制基本上等于是一个摆设,另外门槛过高,普通投资者难以参与也使得融券机制显得高不可攀,设计一套适合中小投资者参与的融券融资机制是管理层该考虑的事情。另外即使想做空,券源也是一个大问题。,很多个股基本无券源。
有一个良好做空机制,炒作者也会有所顾忌,投资者跟风也会更加理性,妖股也才会更少。
三是没有社会制约机制,虽然证券法规定 “ 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但现实之中没有成功案例,就在于缺少具体的司法解释,让官司显得十分艰难,加上没有集体诉讼机制,投资者维权成本太高,所以也就没有形成社会惩治违规者机制,而美国正是得益于无处不在的集体诉讼机制,才让违规者陷进民事赔偿汪洋大海,如果有良好诉讼渠道,一旦证监会认定股价操纵事实成立,投资者就可以提出赔偿诉讼,或者就有律师发起集体诉讼,那么股价操纵者就会陷入无穷无尽的民事赔偿官司之中而难以自拔,自然就会心有余悸,不敢肆无忌惮任性而为。
四是严格管理上市公司,有的股价异动与上市公司信披不清有关,往往股价异动期间,上市公司会予以公告,但总是澄而不清不说,还有选择性的披露一些似是而非的利好消息,甚至为了配合炒作选择性披露一些利好,因此针对股价异动,如果上市公司澄而不清或者故意引导炒作,应该把上市公司也一起处罚,最起码暂停期一年再融资的审核和两年内不得减持股份。
五是中国股市出现两个极端,中小盘股票市盈率高企而大盘股市盈率极低,可以适当进行政策倾斜,提振大盘股交投,一个是对沪深300指数个股实施交易方式不同策略,市场一度曾经讨论过当天回转交易,是不是可以一试,也是值得继续探讨的一个问题,其次是对红利税实施取消,提振高股息率个股吸引力三是针对中小创适当提高交易印花税,遏制换手率过高的现状,也顺便提高炒作成本。四是改变红利除权机制,可以考虑现金分红不除权。
整治妖股盛行,恐怕不是一日之功就可以,也不是一种方式就可以需要多渠道多方式齐头并进才行,只有彻底打趴投机力量,基本消灭妖股,中国股市才能消除泡沫,才能改变短期暴涨暴跌,才可能迎来慢牛。也只有完善股市价格发现功能,才可能完成资源优化配置,如果任由妖股横行,价格发现功能丧失,资源优化配置也就无从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