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月13日电 (记者 陈康亮)中国两大股票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13日晚间分别发布公告称,密切关注大股东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减持的行为,及时督促相关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中,上交所表示,对大宗交易买入方的后续卖出行为,已采取重点监控措施,重点核查是否存在冲击市场影响正常交易秩序的情形。一旦发现,将及时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针对减持问题,证监会近日发布新规,要求大股东在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对此,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市场研究室副主任尹中立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近期A股持续下跌的主要原因之一在于,尽管监管层对于大股东减持有新规出台,但效果并不明显,部分公司的大股东仍通过“大宗交易”进行减持。
13日,中国A股再度受挫,四大股指悉数下跌。其中,具有代表性的上证综指跌逾2%,失守3000点大关。
尹中立认为,上述新规尽管缓解了二级市场减持的压力,但没能堵住“大宗交易”这一后门,近期已有不少公司宣布减持,对股市冲击较大,监管层必须加紧出台政策应对。
另有分析指,减持新规实际是让大宗交易也要执行和二级市场减持一样的标准,也就是3个月内只能卖1%,但是针对大宗交易设定了前提条件,即大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票后导致自己不再是大股东的,不管是转让方还是受让方,在减持后6个月内,每3个月只能减持1%。
但反之,如果大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票,减持后自己仍然是大股东的,转让方和受让方都不受1%规定的影响,也就是说受让方通过大宗交易平台得来的股票,其实是可以在二级市场卖出的。此次两大交易所表态将密切关注大宗交易减持,或能减轻二级市场的抛压。
就实际的减持情况而言,上交所方面,根据公告,1月11日至13日,仅有2名持股5%以上的股东通过大宗交易系统进行了减持,减持股份的数量和金额均不大。通过大宗交易买入的3名投资者中,仅有1名少量卖出,对二级市场股价没有产生影响。
深交所方面,1月11日至13日,深交所大宗交易股份数量和金额较去年同期及去年平均水平均有一定程度的下降。其中,11日深市大宗交易711.3万股,交易金额1.7亿元(人民币,下同);12日交易7696万股,交易金额9.37亿元;13日交易3338万股,交易金额4.2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