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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证券代码:000976,证券简称:*ST春晖)连续三个交易日(2016年1月12日、1月13日、1月14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12%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1、公司正在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2015年12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039 号),并于同日发布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目前,公司已经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8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16】第000029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公司分别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云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其他后续工作正在进行中,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披露。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近期公共传媒没有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鸿锋实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买入方式增持公司1,236,3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205%,公司于2016年1月7日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3);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重大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披露的《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预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事项作了特别风险提示。
3、退市风险提示
公司因2013年、2014年连续两年经审计的年度净利润为负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股票交易自2015年3月11日开市起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仍为负数,公司股票将自2015年年度报告公告之日起暂停上市。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的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仍不能扭亏,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目前公司的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公司将及时发布2015年度业绩预告。
4、《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