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指定网站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等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4)。
2016年1月15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张政先生通知,其于2016年1月1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620,1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108%。增持后,张政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0,669,70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13%。
公司将持续关注张政先生增持公司股票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