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SiteMap

炒邮网论坛 http://bbs.cjiyou.net/

炒邮网论坛是收藏者使用量最多覆盖面最广的免费中文论坛,也是国内知名的技术讨论站点,希望我们辛苦的努力可以为您带来很多方便
共1 条记录, 每页显示 10 条, 页签: [1]
[浏览完整版]

标题:谁为财产性收入的增加提供保障

1楼
老王第二 发表于:2008/3/13 13:37:00

  委员建议:让资本市场监管落到实处

  上证指数近几日在略高于4000点处徘徊,个股跌幅较大,让投资者心惊肉跳。进入2008新年之后,上证综指和深证成指累计跌幅分别超过21%和16%。两会前夕,一项网络调查显示,“资本市场的发展”以84.71%的得票率,在网民最关注的财经问题中高居榜首。构建健康、有序的证券市场,也同样成为政协委员们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

  关注股市的提案很“打眼”

  一位身为普通股民、股票被深度套牢的政协委员说,他注意到今年有关证券监管和制度建设的提案很多。据记者查询,今年的全国政协会议,来自证券监管、金融研究机构的政协委员数量比以前明显增加,而且越来越多的委员开始更多地关注资本市场的发展。仅民建中央就提交了《关于完善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税收政策》、《关于加强对上市公司大股东和高管人员监管的提案》等多项涉及证券市场发展的提案。全国政协委员、招商银行行长马蔚华带来了完善流通股质押登记机制、修订《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以及修订证券投资基金法等10项提案。

  因缺乏可供操作的依据和手段,普通股民不可能对上市公司、对证券市场进行监管,而这些提案中提到最多的一个词就是“监管”。缺乏监管,令绝大多数大、中、小投资者进入股市成了一场两眼一抹黑的豪赌盛宴,杯盘狼藉之后,以大多数投资者财产收入的缩水而告终。

  全国政协委员、华东师范大学金融学教授黄泽民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股价波动,盈亏自负,是投资者自己的事情,但是“能否落实‘公正、公开、公平’这一衡量市场健康与否的重要标准,则是管理层的职责”。大股东减持、关联方买卖股票目前均不能予以监管或监管不到位,就不能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就可能因大股东恶意减持而导致股价暴跌、市场秩序失控。

  投资者盈亏自负,应该是市场因素的必然,不能因为占有资源和信息优势者的肆意妄为而自认倒霉。据统计,涉及到上市公司监管方面的规定有70多个文件,现在看来,这些文件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高管”缘何“逃跑”

  “中小板上市公司‘高管’辞职套现对股市的健康发展有很大危害性。”全国政协委员、浙江大学教授冯培恩对上市公司“高管”损害公司和股民利益深恶痛绝。他认为“高管”辞职套现已经呈现出群体性倾向。据悉,2007年12月至2008年1月的上半月,30多家中小板上市公司“高管”及其亲属大量减持所属公司股票,共计变现6亿元。

  冯培恩分析,上市公司“高管”辞职套现对我国股市的健康发展具有很大的危害性。第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甚至总裁、董事长宁愿“弃官”也要抛售其公司股票,实际上是表明他们对自己公司股票的价格和公司的未来已经失望,这显然会动摇甚至打击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信心。第二,上市公司“高管”作为公司的“内部人”,拥有较为完备的公司信息,而上市公司的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作为公司的“外部人”,在信息掌握上处于劣势。公司“高管”为了获得最大利益可能操纵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严重损害广大投资者利益。这也为那些投机者树立了一个坏榜样。“高管”们不择手段推动公司上市,筹集到大量资金后辞职套现,使上市融资成了赤裸裸的“圈钱”行为。

  然而,“就目前的法律法规而言,上市公司‘高管’辞职套现并不违法。他们利用现行法律制度的漏洞打擦边球,通过辞职套现的手段一夜之间暴富,必然会加大市场压力,影响股市的稳定发展。”冯培恩介绍说,按照《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票不得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的25%。”因此,“高管”辞职,正是为了突破“在任职期间”的限制,使得《公司法》的规定对他们再无约束力。他建议修改相关法规,进一步制约“高管”辞职套现的时机和额度,同时,严格限制“高管”辞职套现后的再就业,并通过制定法规专门对上市公司“高管”抛售股票开征重税。

  “展示一个真实的上市公司”

  从事上市金融公司监管工作和研究的王为强委员,则从公司治理的角度,分析了上市公司内部运行体制上的不足。他说,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公司治理架构,初步形成了决策、监督、执行的运作机制,“但这一治理机制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他举例说,董事会、监事会在监督职责界定上还不够清晰,影响了监督的有效性;监事会缺乏具体的工作指引,监事会成员没有经过监管部门的资格审查和认定,配置参差不齐。他主张“对监事会的地位、职责、权利、义务进行规范,同时赋予监事会在监督上的独立性和有效性,使(上市)企业权力运行得到合理制约和有效制衡”。

  正因为内部、外部的监管和监督不到位,给一些上市公司和大投资家践踏公众利益留下了广阔空间。股市博弈,“入市有风险,投资须谨慎”应该是一句善意的警告,而不是恶意的托词。

  按照刑法的相关条例,上市公司发布虚假信息,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恶意操纵股市,直接负责人、责任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实践中鲜见有因此获刑的案例。在证券领域,对上市公司发布虚假信息、误导投资者的行为,以罚代刑的情况颇为严重。缺乏透明和公正,一个健康的证券市场不可能形成。在3月7日的小组讨论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范福春发言指出,上市公司“要有好的透明度,要给投资者展示一个真实的上市公司”。

  自决策层“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的目标提出以来,一些应该及早解决而长期没有破解的难题和障碍,依然困扰着证券市场的发展。只有当制度设计上真正将所有投资者看作平等的权利、机会拥有者,每一个投资者的权益都能得到充分尊重和维护时,增加财产性收入的梦想才不是虚幻的海市蜃楼。

共1 条记录, 每页显示 10 条, 页签: [1]

Copyright ©2002 - 2010 炒邮网论坛
Powered By Dvbbs Version 8.0.0sp1
Processed in 0.07813 s, 2 quer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