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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0出头的股民黄女士,平时喜欢炒炒小股票,眼看着股市逐渐回暖,她也想在股海里淘淘金。2005年年初,她和其他两位股友在证券公司门口看到了上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广告,其声称只要成为公司会员,便能得到内部消息和推荐的股票,并保证获利在万元以上。于是,黄女士等人便于同年的2月24日,与上吉网络公司签订了一份《股市广角镜软件高级理财会员服务指南》,双方约定黄女士等向上吉公司缴纳5000--10000元不等的会员费,成为该公司会员,该公司利用软件技术优势为黄女士等人提供投资规划信息,上吉公司在服务期限内提供15--22档股票给黄女士等买卖操作,并承诺在服务期内至少盈利20000元;若没有获利,经核实,在期满后上吉公司可延期服务一期或退还会员费。合同签订后,黄女士等人当即向上吉公司交付会员费。可令黄女士等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她们购买的多只推荐股票非但没有没有获利,反而出现了严重的亏损。嗣后,黄女士等人与上吉公司进行了多次交涉,都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一怒之下,黄女士等将上吉网络公司告上公堂,要求其返还会员费等经济损失近2万元。
法院认为,黄女士等人和上吉网络公司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恪守。合同约定上吉网络公司应当向原告推荐股票并承诺至少盈利20000元以上,若无获利退还会员费。现黄女士等根据上吉公司的推荐,购买了相关股票后未能获利,上吉公司理应按约向黄女士等人退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