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股论市
对于\*ST昆机(7.700, -0.41, -5.06%)涉嫌财务违规,实是“见怪不怪”;A股市场上市公司涉嫌造假的案例屡见不鲜,不能不让人反思是否因违法成本过低所致。
3月21日,“黑天鹅”降临到*ST昆机的身上。根据*ST昆机当日发布的公告,该公司在2016年年度报告的审计过程中发现,以往年度可能存在涉嫌财务违规的重大问题。据披露,具体问题涉及存货不实、销售收入确认违规、费用少计、“多套账”等四大方面。若公司2013年度业绩因此被追溯调整为亏损,则可能出现2012年至2016年“五年连亏”。受此影响,*ST昆机股票在3月21日、22日均“一”字跌停。
事实上,对于*ST昆机涉嫌财务违规,实是“见怪不怪”。A股市场上市公司涉嫌造假的案例屡见不鲜,不仅IPO公司为了上市可以造假,而且企业上市后仍可进行造假,这不能不让人反思是否因违法成本过低所致。
细看A股市场的法律制度,对造假者多是百般纵容。比如,对于造假上市者,《证券法》给予的处罚仅仅只是募资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又如,对上市公司的虚假信息披露,也仅只是处以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再如,根据退市制度,三年亏损的公司被要求退市,但如果进行虚假披露,即便后来东窗事发进行账务调整,反倒不退市。如南纺股份(14.320, -0.39, -2.65%)造假案,该公司造假五年,反倒平安无事地在A股挂牌上市。至此,不能不令人怀疑当下市场环境是否本就为上市公司造假提供了土壤?
具体到*ST昆机涉嫌财务违规,也并不意外。该公司前任董事长王兴及前任董秘罗涛就是因为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重大遗漏行为被证监会处罚,并因此导致公司董事长王兴与总裁常宝强双双辞职。而王兴自2011年7月28日起就担任*ST昆机董事长职务。且早在2015年3月,作为*ST昆机审计机构的毕马威合伙人之一的彭菁,就在一份签名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表示,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着重大缺陷:“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缺乏充分沟通”,“可能对财务报表中的存货”等产生“重大影响”。因此,*ST昆机涉嫌财务违规是有先兆的。而在此公司人事大换血之际,*ST昆机将原来的问题大曝光,也是合乎情理。因为作为新的领导班子来说,是不愿意为原来的领导班子承担责任的。
当然,作为该公司来说,“自曝家丑”自然权衡了利弊得失。根据现行法律,证监会能予以的最重处罚也就只是60万元的罚款。虽然对2013年账务的追溯调整可能导致公司连续5年亏损,但参照南纺股份造假案的先例,*ST昆机亦无退市之忧。进一步说,即便证监会以“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对*ST昆机实行强制退市,但根据规定,公司在证券交易所做出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决定前,全面纠正违法行为、及时撤换有关责任人员、对民事赔偿责任承担做出妥善安排后,仍然可以向证券交易所申请恢复上市。正因如此,*ST昆机也就有了“自曝家丑”的勇气。
当然,这种A股市场造假频发的局面于市场健康发展非常不利,也不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要改变这种局面,关键是要加大对上市公司造假、虚假信息披露以及财务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铲除A股市场弄虚作假的土壤。比如,对*ST昆机这种长年涉嫌财务违规的公司,予以坚决退市,并不得重新上市;而对于帮助上市公司财务违规的中介机构,包括保荐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等,一律吊销执业牌照;同时引入集体诉讼制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而要做到这一点,当然还要寄希望于将于4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的《证券法》修订。如果不能从立法上对上市公司财务违规等弄虚作假行为从严把关,要制止*ST昆机这种涉嫌财务违规的行为、还A股市场一方净土只能是空谈。基于此,《证券法》的此番修订也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皮海洲(财经评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