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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经济新闻(博客,微博)记者 金 喆 每日经济新闻编辑 张海妮
4月24日晚间,证监会披露的《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冯小树)》(以下简称行政处罚决定书)明确提到,冯小树以其妻妹何某梅的名义于2008年投资300万元买入宝莱特(300246,股吧)(300246)120.32万股,跃身公司第四大股东。2011年7月宝莱特上市起,何某梅辗转四年累计套现高达9265.30万元,相当于初期投资金额的30.88倍。
查阅宝莱特招股书不难发现,上述何某梅即为何玉梅。
300万换宝莱特120万股
2011年6月3日,宝莱特向证监会递交招股说明书,申请在创业板上市。当年7月19日,宝莱特在深交所上市。
招股说明书显示,何玉梅以120.32万股的持股数量占宝莱特发行前股本的4%,上市后稀释到2.97%,位列前10 大股东的第四位。值得一提的是,何玉梅的限售期为1年。
何玉梅是如何进入宝莱特前10大股东之列的?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宝莱特披露的一份公告中看到,2007年12月,捷比科技受让大股东医保有限公司持有的1143.04万股,以58%的比例成为宝莱特大股东。2008年11月2日,捷比科技与何玉梅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按300万元价格将其所持有的宝莱特120.32万股股份转让给何玉梅,定价依据为2008年度的预估净利润和8倍市盈率溢价为基础协商确定。
随着冯小树落网,这宗隐藏了多年、令人浮想联翩的股权转让浮出水面。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燕金元与冯小树曾就读于江西工学院(现南昌大学),两人于2000年左右相识,并曾经多次聆听冯小树以职务身份所授课程。
燕金元认为,冯小树撰写过公司治理方面的书籍、参与起草创业板上市规则,在公司治理方面对宝莱特有所帮助。他还多次就公司治理、股权转让等方面问题向冯小树咨询,并于2008年初聘请冯小树配偶担任宝莱特董事。2007年10月~11月,冯小树通过配偶向燕金元提出,希望“介绍”他人购买宝莱特4%的股份,开始提出“介绍”王姓人士购买股份,后实际由冯小树配偶的妹妹何玉梅账户买入宝莱特股份。
2008年11月2日,燕金元和王石夫妇实际控制的捷比科技(持有宝莱特58%股份)与何玉梅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宝莱特120.3万股股份(占总股本4%)作价300万元转让给何玉梅。双方约定20个工作日内支付转让价款的60%,剩余价款于两年内付清。相关转让手续由冯小树配偶办理。
宝莱特前任董事会秘书燕传平4月23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既不认识何玉梅、冯小树,也不清楚记者所说的持股情况。“现在的新董秘刚上任,更不了解,还得问之前的董秘。”同时,宝莱特还在投资者互动平台上对投资者表示,此事跟上市公司没有关系。
燕金元在此前的采访中对记者表示,以证监会的通报为准,不作回应。4月24日下午,《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再次致电宝莱特董事长燕金元。其表示,关于冯小树的案情以证监会的通报为准,不回应外界关于冯小树借妻妹何玉梅入股宝莱特的传闻。对于何玉梅受让捷比科技持有的宝莱特股份的事宜,燕金元称,“那是07、08年左右的事了,记不清楚了。”
累计套现9265.30万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3年1月5日~2015年4月30日期间,何玉梅、彭萍嫦、何某玉证券账户在二级市场减持全部宝莱特。此外,何玉梅账户持有宝莱特期间,收到3次分红,金额共计88.06万元。何玉梅、彭萍嫦及冯小树配偶的账户卖出股票所得金额及持有股票期间所得分红收入,共计9565.3万元。此外,2011年10月24日~ 2014年4月25日期间,何玉梅账户还收到江苏省宿迁市地方税务局减持限售股税收返还1894.4万元。
综上,冯小树通过本人社会关系及所任职务之便利,以何玉梅名义违法持有、买卖宝莱特,其买卖股票金额为9477.2万元,其持有、买卖宝莱特的获利金额为9265.30万元。
4月24日开盘,宝莱特一度跌逾7%。收盘跌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