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森股份(32.640, 0.00, 0.00%)股东大会议案均未获通过
来源: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崔启斌 刘凤茹)近日步森股份(002569)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等10项议案。1月7日晚间,步森股份发布公告称,10项议案在股东大会上均未获得通过。
据了解,提请步森股份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包括《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以及《关于修改的〈公司章程〉的议案》等4项内容。
在《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中,包括选举赵春霞、封雪、柏亮和胡少勇4人为步森股份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4项具体议案。步森股份《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中的具体议案还包括3项,具体来看,分别选举陶宝山、叶醒、林明波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中,包括选举蔡众众和潘祎为步森股份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两项议案。
公告显示,出席步森股份此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19人,持有公司股份数约为1.03亿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3.21%。
需要指出的是,除了《关于修改的〈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外,其余9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步森股份披露的相关公告显示,普通决议事项采用累计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而《关于修改的〈公司章程〉的议案》为步森股份股东大会做出的特别决议事项,该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从步森股份披露的议案表决情况来看,普通决议事项均未能取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以选举赵春霞为步森股份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情况为例,同意该项议案的约4965.06万股股份,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8.44%。
此外,《关于修改的〈公司章程〉的议案》特别决议事项的表决情况为同意约4680.02万股股份,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5.66%;反对该议案的约5566.44万股股份,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4.31%,由于该项议案未能取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因此该项议案也未获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