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斯会
1月16日晚间,大商股份(36.730, 2.38, 6.93%)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商股份”)发布公告称,1月16日,大商股份收到大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商集团”)及大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商管理”)发来的通知,二者再度增持公司,股权比例升至25%,变动前持股比例 20.00%。
公司表示,此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值得注意的是,查看公司2017年三季报发现,公司前十名股东中,仍然有安邦系以及茂业系两家举牌机构潜伏其中。
两家举牌机构潜伏
昨日晚间,大商股份发布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显示,1月16日,大商股份收到大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大商管理发来的通知,截至2018年1月16日,二者合计持有大商股份股票734297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本次权益变动前大商集团及大商管理合计持有公司股票58743817股,持股比例20.00%。
大商集团编制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将于三日内发布。
值得注意的是,查看公司2017年三季报发现,公司前十名股东中,仍然有着多家举牌机构“潜伏”。
根据大商股份去年三季报显示,安邦人寿-保守型投资组合对公司的持股比例为11.02%,加上安邦养老-团体万能产品所持3.26%的股份,安邦保险合计已持有公司14.28%的股份,14.28%的持股比例无疑已经逼近第三次举牌线。
除安邦系外,大商股份前十名股东中,举牌股东茂业系也仍然存在,目前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持有大商股份的股权比例为5%,且从股份状态上来看,处于质押状态。
如今,大商集团、大商管理作为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将股权比例进一步提升至25%,这样的股权结构,直接导致曾经凶猛的安邦系和茂业系对其控制权不再产生直接挑战。
资产整合遭问询
值得一提的是,大商股份大股东股权稳定也为公司后续的资产整合提供了条件,从2013年起资本市场上对大商股份整合旗下相应资产一直抱有预期。
此前,大商股份通过定向增发方式受让大商集团所拥有的幸福一家超市分公司、绿波超市分公司、大连商场分公司等资产;向大商管理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受让大商管理所拥有的第一分公司、第三分公司、盘锦分公司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及哈一百90%股权。大商集团、大商管理的零售业务慢慢注入上市公司之中,并且整合零售资产的行动仍在继续。
不过,公司先前完成的收购案日前似乎也遭到了监管部门的关注。
上交所2017年10月底发来问询函称,大商股份于2015年2月份支付3.14亿元取得莱卡门55%的股权,因高溢价收购确认商誉2.2亿元。收购后,莱卡门即出现亏损,与评估盈利预测存在巨大差异,截至目前公司已合计计提商誉减值、存货跌价准备和无形资产减值损失超过4.4亿元。对此,交易所要求公司补充披露: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和关联方与本次收购交易对方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应说明的关系,是否存在其他股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等利益安排。
对此,大商股份在回复上交所问询函中称,公司于2015年2月16日与自然人林祥伟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购买其拥有的大莱卡门55%的股权。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和关联方与林祥伟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它应说明的关系,且此次交易不存在其它股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等利益安排。
至于上交所疑问:莱卡门2014年末经评估的全部权益价值为1.69亿元,对应55%股权的价值仅为9306万元,公司高溢价收购的主要考虑和合理性,是否存在利益输送行为。
公司回复称,此次交易价格是以“莱卡门”审计报告中2014年12月31日净资产为基础,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评估标的股权价值为16919.68万元。在此基础上,最终收购价格产生溢价,主要基于三个方面的因素,第一,稀缺品牌区域独家经营权;第二,网络和成熟团队;第三、良好的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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