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奇 北京报道
2月6日下午,有媒体报道称,“中信·海航地产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二期”近17亿元信托贷款本金以及信托收益或无法按期兑付。当日晚间,海航基础(11.160, 0.00, 0.00%)(600515.SH)公告称,有媒体报道公司下属孙公司信托产品无法按期兑付等消息,经核查,公司认为上述媒体报道内容与公司实际情况不符。
资料显示,“海航地产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二期”2017年2月16日成立,由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受托人进行管理,信托计划向海航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海航地产”)累计发放贷款16.997亿元,资金用于海航日月广场和海航首府项目建设,该项目符合“四三二”条件,信托期限为12个月,将自2018年2月16日起陆续到期。
信托项目风险保障措施为:海航地产以海航日月广场项目3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为其还款义务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率为30%;海航基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海航基础产业”)为海航地产的还款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海航基础发布的澄清公告称,信托计划项下贷款将于2018年2月16日起至2018年11月底陆续到期。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开展,不存在贷款本金以及信托收益或无法按期兑付的情况,并称将就此事项与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有序对接。
就此事,21世纪经济报道致电中信信托,对方不予置评。另有接近中信信托人士称,若产品违约将严格按法律和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并采取司法追索等方式维护投资人权利。(编辑:周鹏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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