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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04.01-04.30),31只披露2008年4月底净值、具有4月份完整统计数据的信托类证券集合理财产品收益平均为4.14%,10只具有4月份完整统计数据的券商集合理财产品收益平均为2.68%,表现略好于同期偏股票型开放式基金(国金偏股票型开放式基金净值指数同期增长2.23%)。 与公募基金和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相比,信托类证券集合理财产品收益分化相对严重,4月份业绩表现最好、最差的信托类证券集合理财产品月收益差距达到23%,而这一数字在公募基金和券商集合理财产品中分别为12.97%和9.65%。
截止日期:
2008年5月15日
评价样本:
共有102只非公募证券类集合理财产品、48家/位实际管理人参与本期评价,参与评价的有非公募证券类集合理财产品及实际管理人。
评价人:
国金证券研究所/张剑辉张琦
2.评价结果的使用:重理念、重长期
参与2008年5月评价的共有102只非公募证券类集合理财产品和48家/位实际管理人。综合长期、中长期、中短期、短期评价,其中有20只私募产品综合管理能力获得五星级评价。
全面考察产品长期
由于非公募行业“阳光化”发展时间不长,因此在本评价体系中最短的评价周期仅为一个季度、最长的为两年,随着行业的持续发展,本体系会对评价周期进行适应性的调整。因此,对于评价结果,建议投资者全面考察比较长(中长)期和短(中短)期结果。当然,我们在综合管理能力评价中已经体现对长(中长)期结果的评价。
由于向特定客户非公开发行,非公募产品重点适合与实际管理人投资理念或者产品设计定位相匹配的“专业”投资者。因此,在关注评价结果(按照制定的准则)的同时,建议投资者更注重实际管理人投资理念或者产品定位与评级结果中表现出的风险收益特征的匹配性,以选择匹配的产品或者实际管理人进行投资,或者对已经投资的产品或者实际管理人进行跟踪检验。
注重实际管理人理念
实际管理人方面,综合长期、中长期、中短期、短期评价,上海涌金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星石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江晖,云南信托、江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朱雀投资发展中心、华泰证券、深圳市天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康晓阳,中信证券、招商证券等9家/位管理人获得五星级评价;深圳民森投资有限公司?蔡明,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蒋锦志,深圳市新同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刘迅,国泰君安、广发证券、上海证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朱南松,淡水泉(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赵军,上海励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光大证券、深圳市武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田荣华等10家/位管理人获得四星级评价。
对于评价结果,国金建议大家全面考察比较长(中长)期和短(中短)期结果,当然本体系在综合管理能力评价中已经体现对长(中长)期结果的重视。
长期(近两年)评价结果显示,云南信托获得五星级评价,招商证券获得四星级评价。中长期(近一年)评价结果显示,江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涌金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广发证券、云南信托等4家/位管理人获得五星级评价,华泰证券、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蒋锦志、中信证券、光大证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等5家/位管理人获得四星级评价。
3.评价体系:客观真实,注重长期稳定性
由于可获得信息限制,本评价体系为对当前非公募证券类集合理财产品的不完全统计评价。
为了保证数据的客观真实,本评价体系数据选取尽量以公开数据为主,对于非公开披露的数据信息,国金证券将通过有效手段(如交易清单等)对数据的真实性进行校验。
助推行业阳光化
在居民财富膨胀及牛市行情带来的旺盛投资需求下,公募基金管理行业取得迅速发展,非公募性质的证券类集合理财产品也逐渐“走俏”,成为证券市场一道“崭新”的风景线。总体上看,目前国内市场非公募性质的证券类集合理财产品主要分为“券商集合理财产品”、“证券投资类信托产品”以及传统意义私募基金等三大类,另外基金管理公司的专户理财业务也即将开展。
尽管以“券商集合理财”、“证券投资类信托产品”为主的非公募证券类集合理财产品大都借鉴公募基金在资金托管、账户监督等方面的优点,形成了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投资管理人在内的职责相对明确、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制度和机制,并在风险承担或补偿、激励机制、投资策略等的选择空间上相对灵活,但由于非公开渠道发行、信息披露相对不透明等因素制约,对更多投资者而言非公募证券类集合理财产品一直保留一定神秘色彩,让投资者“敬而远之”,同时也制约了行业自身发展。基于此,国金证券首家推出了非公募证券类集合理财产品评价体系,并定期披露评价结果,在方便广大投资者了解这些非公募集合理财产品、对其风险收益特征、实际管理人的投资管理能力有更为深入比较和认识的同时,也促使了整个行业的“阳光化”发展。
“权益类资产”为主
目前市场上的非公募证券类集合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多种多样,如以上市交易的股票为主要投资对象、以债券为主要投资对象、以货币市场工具为主要投资对象、以新股申购为主并结合固定收益类产品、以基金为主要投资对象、以原始股权为主要投资对象以及对前述几种资产进行组合投资(如股票+基金)等等。不过,由于相应产品数量、对应收益数据获得等因素限制,以及考虑到产品本身对实际管理人能力反映程度,本评价体系当前选择的评价对象仅为以二级市场股票投资、偏股票型开放式基金、封闭式基金等“权益类资产”为主要投资对象的非公募证券类集合理财产品。
在分类方面,一方面多数产品投资范围宽泛,投资对象覆盖股票、开放式基金及封闭式基金;另一方面,如前所述,产品数量(如FOF产品数量较少)及对应收益数据获得存在制约。
当然,随着非公募证券类集合理财行业进一步发展壮大,各种类型产品数量,以及可获得数据产品数量的增加,本评价体系将相应做出调整,增加评价对象的类别,并细化产品分类。
由于各非公募证券类集合理财产品信息披露频率不一致,本评价体系参考绝大多数产品可获得数据的情况,采取“月度”数据频率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