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莫拿“社会责任”强制他人》一文说:慈善捐赠本来是一种道德自觉,“社会责任”之类高调只可责之于已,不可强求于人;并对王石要求他的万科员工在公司捐款不要超过10元表示赞赏,称之为“实事求是的态度”。对我这篇文章跟贴发表意见者很踊跃,不少人同意我的观点或表示有同感,也有人“强烈鄙视你鄢烈山拿了王石的好处出来替这帮为富不仁的富豪门说话!!!!!!!!”对于这样的网友我不生气,这就是他讲话的方式,也不好说他是“小人之心”。
我对中国人数庞大的网民队伍有一个粗略的判断,说话不着调的人大体有三种:一种是未成年或未完成社会化的网民,估计中学生、大一生居多,他们天真单纯,相信老师在课堂上灌的那些大道理,对历年多有发生的贪官污吏侵吞救灾款、移民款的现实拒绝承认,又缺少现代公民意识教育,没学会也看不惯别人质疑权力和政府;另一种是别有用心的真小人,比如制作“铁公鸡”榜单的家伙,因为别人没有选择他们所经管的捐款渠道,就蓄意中伤,哪怕人家捐了上千万他们也认定别人“一毛不拔”,他们知道很多网民轻信、容易激动,先骂了再说,不妨利用一把。还有一种网民是好起哄的,只要热闹,表现自己的“正义感”而不在乎真相,对于误伤了抨击对象也不在乎;或乃自以为是的轻薄儿,与风车作战,还自以为很英雄。比如我在上篇文章中分明说的是“救灾首先是、主要是政府的责任”,他看都没有看清,就在那里正气凛然地批驳了:救灾不仅是政府的责任!这种水平你还能对他说什么,只有可怜他。
有人对我说,你替王石辩护,可是王石本人已“为捐款门道歉追捐1亿元用于重建”(金羊网-新快报),你怎解?
我说,我认同王石的道歉,因为王石是企业家是商人,要委屈求全,好比餐馆商店旅社的服务员,为了生意而对人陪笑脸,搞什么“顾客是上帝”、“顾客总是对的”,明明是对方无理取闹也要说对不起请包涵。王石这样做很好理解。可我不是王石,我是言说者,只在乎是非,不在乎得罪谁!
请看王石的道歉:“我现在认为在当时这种情况下,我所说的那句话还是值得反思。这段时间,我也为我这句话感到相当不安!主要基于三方面原因:一是引起了全国网民的分心,伤害了网民的感情。二是造成了万科员工的心理压力。三是对万科的公司形象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在这里对广大网友表示歉意!”我不是万科的老板,不必为万科的利益考虑尽量减少不必要的麻烦,搞“和气生财”的公关;我也不怕“伤害”某些人的感情,我是帮他们分清是非,不干侵犯他们权利的恶事,帮他们从良积德。有些人一脑子浆糊,还自以为是圣人,不依不饶地谴责“万科追捐1亿用于灾后重建,是想拯救自己的信任危机”——动机还不纯,所以不可原谅,还要穷追猛打。
这就是一伙毫无公民权利和财产权观念的暴民,他们根本不知何为人已、群已、公私边界。商务部部长陈德铭22日就所谓“铁公鸡”榜单表示:“如果大家对网上传的"铁公鸡"的情况不够了解或者有误解,我想主要是我们商务部的工作没有做好,是我们对他们捐款的情况向社会宣传、报道得不够。”(这话说得多有风度,值得铁道部、教育部和军方发言人学习)。又说“我理解某些同志、朋友对这次大灾害的心情,他们希望更多的国际组织、内外资企业参与到捐赠活动中,提供更多的资金帮助灾区人民,我自己也是这么想的。但捐助是以自愿为前提的,我们必须尊重每一个自然人和法人的权利。”
请记住这句话:“捐助是以自愿为前提的,我们必须尊重每一个自然人和法人的权利。”这是一个正常社会的基础秩序,没有这个共识和秩序,何来宪政、法治和市场经济!这也是我们改革开放30年好不容易建立的“意识形态”,不然,外企不敢进来,国民也不敢致富。
对于部分民众号召抵制少捐的外企,陈德铭认为这是不理智的行为。岂止是不理智的行为,简直就是疯狂的自毁毁人的自杀袭击。对于王石等内企的逼捐,我不禁想起了上世纪五十年代初的卢作孚之死。知道中国的船王、抗战初期宜昌入川大撤退的头号功臣、一度被毛泽东称为四个不能忘记的中国实业家之一的卢作孚吗?1950年卢作孚拒绝去台湾,毅然从香港返回内地。1952年2月8日,卢作孚却服药自杀。为什么?那个时候还没有开始“社会主义改造”,但政治气氛对资本家已相当紧张。相继而来的“镇压***”、“三反”、“五反”等运动,已普及于全国基层包括民生公司,公司顺应大势开始“民主改革”进程,公司的部分董事、高中层管理人员受到冲击。1952年2月8日上午,民生公司召开“五反”动员大会,公股代表张祥麟在会上带头做检查,内容是与卢作孚一道赴北京出差时,曾和卢作孚一起去吃饭、洗澡、看戏等。张祥麟检查后,卢信任的通讯员关怀跳上台去,揭发说张祥麟受了“糖衣炮弹”的袭击,是受了“资本家”的拉拢腐蚀——表面上是揭发张祥麟,实际上矛头直指卢作孚……那种政治压力使卢作孚深感绝望,当晚服药弃世,遗嘱将他在民生公司
股票全部献给国家。(参见《南方周末》2005-04-21日卢国纶文《卢作孚之死》)此后数年,全国进行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所谓三大“社会主义改造”,许多民营企业家为情势所迫,不得不把自己呕心沥血创办的企业“捐献”给国家了!如果没有那场所谓“三大改造”,以城乡二元、土地集体所有制为中国特色的“三农”问题根本不存在,今日中国搞市场经济就不会这么难,国企垄断独大、民企发展艰难的局面至少不会这么严重。
如果我们不知尊重每一个自然人和法人的财产处置权利,中国重走极左回头路就非常容易,中国人就活该受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