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利达光电
股票代码:002189
(河南省南阳市工业南路508号)
上市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A股股票上市(以下简称"本次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已承诺将在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按照《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和《中小企业板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在章程中载明"(1)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2)不对公司章程中的前款规定作任何修改。"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公司股东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其持有的股份;公司其他股东日本清水(香港)有限公司、富士能佐野株式会社、明汇国际有限公司、南阳市金坤光电仪器有限责任公司均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其持有的股份。
本公司上市公告书已披露2007年1-9月主要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其中第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394号文核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1,000万股,网上定价发行4,000万股,发行价格为5.10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07]186号文)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利达光电",股票代码"002189",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4,000万股股票将于2007年12月3日起上市交易。
本公司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1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07年12月3日
3、股票简称:利达光电
4、股票代码:002189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9,924万元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5,000万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公司股东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其持有的股份;公司其他股东日本清水(香港)有限公司、富士能佐野株式会社、明汇国际有限公司、南阳市金坤光电仪器有限责任公司均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其持有的股份。
9、本次网下配售发行股份的上市及锁定安排:本次公开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获配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个月。
10、本次网上定价发行股份的上市及锁定安排: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4,00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中文)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Lida Optical
& Electronic Co .,
Ltd.
法定代表人:张守启
变更成立日期:2006年6月28日
公司住所:河南省南阳市工业南路508号
注册资本:199,240,000元
邮政编码:473003
联系电话:
0377-6386 5031
传 真:0377-6316
7800
互联网网址:http://www.lida-oe.com
电子信箱:ldgd@lida-oe.com.cn
董事会秘书:张敬党
经营范围:光学零件、光学薄膜产品、光敏电阻、光学镜头、光学引擎、光学辅料、光电仪器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
主营业务:光学元件、光学辅材、光敏电阻等光电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所属行业:
C51电子元器件制造业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和持有发行人的股票情况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南方工业集团是经国务院批准组建的特大型企业集团,是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受国务院直接管理。南方工业集团直接持有公司81,455,192股,同时通过南方工业资产间接持有公司26,713,960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72.48%的股份,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南方工业集团注册资本1,264,521万元,经济性质为全民所有制,经营方式为投资、设计、制造、销售、施工、承包、监理、咨询、服务、进出口。经营范围包括一般经营项目: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光学产品、电子与光电子产品、夜视器材、机械、车辆、仪器仪表、消防器材、环保设备、工程与建筑机械、信息与通讯设备、化工材料、金属与非金属材料及其制品、建筑材料的开发、设计、制造、销售;货物的仓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监理等;许可经营项目:对外派送境外机电设备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截止2006年12月31日,南方工业集团总资产为10,411,054万元,净资产为1,824,649万元,2006年1-12月实现净利润79,546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经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为合并报表口径)
四、本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A股发行后,公司股东总人数为42,235人,其中本次发行新增股东42,229人。本次发行结束后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注:SS代表State-own
Shareholder,指国家股股东;SLS代表State-own Legal-person Shareholder,指国有法人股股东。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1、发行数量:5,000万股
2、发行价格:5.10元/股
3、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发行网下配售1,000万股,发行价格以上的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配售比例0.24710272%,超额认购倍数为404.69倍。本次发行网上定价发行4,000万股,中签率为0.0219315743%,超额认购倍数为4,560倍。本次发行网上不存在零股,网下存在118股零股。
4、募集资金总额:25,500万元
5、本次发行费用共1,987.784万元,具体明细如下:6、募集资金净额:23,512.216万元
会计师事务所已于2007年11月20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中瑞华恒信验字[2007]第2102号验资报告。
7、发行后每股净资产:2.10元(以公司截至200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加本次募集资金净额按照发行后总股本19,924万股计算)
8、发行后每股收益:0.17元/股(以公司2006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按照发行后股本摊薄计算)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本公告书所载的2007年第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7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的详细内容请参考本公告书附件。
单位:人民币元
二、公司2007年1-9月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一)资产负债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末,流动资产207,522,774.50元,比上年度期末增加26,508,220.62
元,主要原因如下:
(1)货币资金余额为77,632,385.09元,比上年度期末增加4,449,736.07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经营活动净流入较高;
(2)应收账款余额为101,558,873.95元,比上年度期末增加28,208,943.08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未到结算期的销售收入较高;
(3)存货余额为20,440,059.14元,比上年度期末减少9,688,919.64元,主要原因是公司加强存货管理,存货周转率有所提高。
报告期末,流动负债196,202,753.37元,比上年度期末减少11,211,185.33元,主要原因如下:
(1)短期借款、应付票据余额为97,800,000元,比上年度期末减少6,800,000元,主要原因是公司根据公司需求减少部分融资;
(2)应付帐款余额为78,468,709.22元,比上年度期末增加11,769,944.23元,主要原因是公司未到期应付款增加;
(3)其他应付款余额1,942,850.82,比上年度期末减少18,893,780.08元,主要原因是归还欠款。
(二)营业利润情况说明
报告期公司的营业收入为281,097,351.47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3.29%,主要原因是由于棱镜产品市场出现调整。
报告期公司的营业利润总额28,729,574.67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594,171.67元,主要原因:
(1)营业收入同比减少9,550,737.21元;
(2)营业成本同比减少6,410,914.67元;
(3)期间费用同比减少5,215,379.56元;
(4)资产减值准备同比增加1,481,385.35元。
公司在保持营业收入稳定的同时,毛利率和费用控制在一个较好的水平。
(三)经营现金流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4,478,485.91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3,568,433.35元,主要原因:虽然公司的主要产品棱镜的销售收入稍有减少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为217,314,498.07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9,021,394.62元;但是经营活动现金流出比上年同期减少了62,589,827.97元,大于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的减少幅度。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发行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小企业板的有关规则,在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完善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
二、发行人自2007年11月7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发行人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1、本公司主营业务目标进展情况正常;
2、本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3、本公司接受或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
4、本公司与关联方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5、本公司未进行重大投资;
6、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7、本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8、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没有变化;
9、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0、本公司未发生重大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1、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2、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
上市保荐人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人情况
上市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021)23219505
联系传真:(021)63411627
联系人:章熙康
肖磊 张刚 陈蓉 赖晓永 刘君 周伟铭 汪烽 张虞 缪苗
侍江天
二、上市保荐人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认为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符合上市条件,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了《关于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保荐书》,上市保荐人的保荐意见如下: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愿意推荐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附件:
1、2007年9月30日与上年末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
2、2007年7-9月与上年同期的比较式利润表
3、2007年1-9月与上年同期的比较式利润表
4、2007年1-9月现金流量表
5、2007年1-9月股东权益变动表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1月20日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资产负债表(续表)
编制单位: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利润表
编制单位: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利润表
编制单位: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现金流量表附表
编制单位: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