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SiteMap
炒邮网论坛 http://bbs.cjiyou.net/
自己不懂股票,就委托朋友帮忙炒股,并约定以收益为酬金。哪知,股价暴涨,获利30万元,双方遂为酬金闹上法庭。昨日,渝北区法院法官称,经过多次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收益各得一半。
小元手里有些余钱,时不时也买些股票,有时赚有时亏。由于不太懂股票,2006年6月,他委托朋友晓林作为炒股委托经纪人。双方还签了一个协议,约定将小元的一只停盘股票及其他股票的收益作为委托报酬。不料,时隔不久,停盘的股票复盘,并快速上涨,股票卖出后获利达30万余元。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双方开始为酬金发生分歧。晓林认为,按照协议约定,30万余元的股票利润应该归自己所有;小元则认为,晓林利用自己不懂股票的弱点,将停盘股票说得一钱不值,诱使自己作出错误的协议表示,纯属欺骗行为,坚决不同意把这30余万元拱手让给晓林。
多次催要无果,今年3月,晓林将小元起诉到渝北区法院。
渝北区法院民二庭庭长郭莉承办该案。经过两次开庭审理和调解,晓林和小元始终不能达成一致。案件即将宣判,双方当事人却剑拔弩张、互不相让,吵得不可开交。郭法官得知,两人是多年的朋友,虽然嘴上吵得很凶,但心里都有和解的想法。
“汶川大地震好厉害哦!”“就是。”5月20日,晓林和小元在法院见面后,语气和态度与以往有些不同。郭法官决定利用这一时机,开展调解工作。
“就本案而言,小元应该想到,晓林帮助你炒股,付出了劳动,理应获得相应报酬。”她很公正地说,“从另一个情况来讲,如果没有小元的委托,没有小元提供的资金,晓林即使有再高的炒股水平,也是‘无米下锅’。”
她又劝解道:“大家原本是朋友,彼此相识,是一种缘分。友谊是建立在互帮、互谅、互信的基础上的。汶川大地震让我们看到那些友谊是多么的珍贵。地震使数以万计的同胞失去生命、失去家园,而我们在这一方还能享受到一片安宁和稳定,是莫大的幸福啊……对于本案诉争的问题,你们却不能正确对待,冷眉相待,对簿公堂。这真的值得各自反思……”一席话渐渐打动了晓林和小元的心。
在郭法官的调解下,晓林和小元均作出较大让步,并达成了一致:收益对半分。两人还表示,要捐一些钱给灾区。(当事人均系化名)(记者 唐中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