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
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重要提示
1、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6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448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下称“网下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下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本次网下配售由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
3、本次发行数量为1,600万股。其中,网下配售数量为32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网上定价发行数量为1,28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0%。
4、发行人和国信证券根据询价对象的报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情况、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投项目资金需求情况及发行人生产经营状况等,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8.80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29.83倍(每股收益按照200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22.17倍(每股收益按照200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5、在初步询价期间(2007年11月30日至2007年12月5日,T-6日至T-3日)提交有效报价,且符合“释义”中规定条件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网下配售。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得参与网下配售。
6、本次发行网下配售的时间为2007年12月7日(T-1日)9:00~17:00及2007
年12月10日(T日)9:00~15:00。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应全额缴付申购款。应缴申购款应于2007年12月10日(T日)17:00时之前汇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
银行账户。未按上述规定及时缴纳申购资金的申购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汇出申购款的资金账户必须与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相 应资金账户一致。
7、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配售获配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个月。
8、本次网上发行的申购日为2007年12月10日(T日),申购时间为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时间(9:30~11:30,
13:00~15:00)。持有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均可参加网上定价发行的申购。
9、参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单一证券账户委托申购数量不得少于500股,超过500股的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1,280万股(本次网上定价发行总量)。每一个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账户的多次申购委托(包括在不同的证券交易网点各进行一次申购的情况),除第一次申购外,均视为无效申购。
10、本次网上定价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东晶电子”,申购代码为“002199”。
11、本次网下配售不向配售对象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向投资者网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12、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股票发行的事宜进行扼要说明,不构成对本次所发行股票的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2007
年11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查询。
13、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视需要在《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 指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法》: 指《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令第37号); 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发行:
指本次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
过1,6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行为; 网上发行:
指本次发行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网上资金申购
定价发行1,28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行为;
网下配售: 指本次发行中网下向配售对象配售320万股人民币普
通股(A股)的行为;
询价对象: 指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令第37号)有关规定,且已经中国证券业
协会网站公布名单的机构投资者; 配售对象: 上述询价对象中已向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自营
账户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
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得参与网
下配售; 有效报价:
指询价对象关于初步询价区间的书面报价没有出现以
下两种无效报价的情况:(1)询价对象关于询价区间
的书面报价超过截止时间2007年12月5日(T-3日)
17:00;(2)询价对象报价区间的价格上限超过价格
下限的120%;
有效申购: 指符合本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的申购,包括申购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