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安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国联安德盛红利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8年10月22日生效。截至2009年12月18日,本基金单位净值为1.276元。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国联安德盛红利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对本基金实施分红,现将具体分红方案公告如下:
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
行情
股吧)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截止2009年12月18日,本基金已实现可分配收益为44,066,353.16元。本基金决定向基金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1元。
收益分配时间、收益分配对象、收益发放办法及咨询办法等事项请查阅2009年12月2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分红预告。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