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3月31日 14:18 汇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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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清明节期间,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连续交易有关规定,现对清明节期间连续交易时间安排做进一步明确。具体安排如下:
各会员单位:
根据我所连续交易有关规定,现对清明节期间连续交易时间安排做进一步明确。具体安排如下:
4月4日当晚不进行连续交易。
4月8日黄金(1295.30, 1.50, 0.12%)、白银(19.95, 0.16, 0.81%)、铜、铝、锌、铅期货品种集合竞价时间为08:55-09:00。
4月8日当晚恢复连续交易。
关于连续交易的其他各项规定按《上海期货交易所连续交易细则》执行。请各会员单位做好客户连续交易时间安排的提示工作,维护市场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