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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新“国九条”吹响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推进资本市场法制化的号角,期货法的立法进程有望进一步加快。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尹中卿28日在第十一届上海衍生品市场论坛上阐述了期货法草案的五大思路。与会人士还就立法过程中遇到的难题纷纷建言献策。
八大问题尚待厘清
据悉,我国目前已经初步形成了以《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为支撑,以证监会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为配套,以期货交易所、期货业协会自律规则为补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期货市场法规制度体系。然而,与期货市场的迅速发展相比,期货市场的法制化进程还相对滞后。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对关系期货市场长远发展的基本民事和金融制度、期货市场参与者之间基本的民商事法律关系和民事责任、场外衍生品市场、期货交易者保护、期货市场对外开放等重大问题难以做出规定。”上海期货交易所理事长杨迈军表示。
原中国证监会主席周正庆介绍,根据《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期货法已被列为全国人大常委会二类立法项目;全国人大财经委期货法起草组已形成了草案的初稿。这是期货法起草组经过反复调研,对起草相关问题进行深入、全面、反复研究论证形成的。
据悉,期货法起草组重点对期货法的立法宗旨、调整范围、集中统一监管制、交易者、保证金制度、强制平仓和强制减仓制度、期货交易所、期货结算结构、期货经营机构、场外衍生品交易、涉外期货交易等问题广泛听取各方意见。
在最近半年的期货立法调研、论证、起草过程中,期货立法需要厘清八个方面的问题:如何确定期货法的调整范围?是否将场外衍生品交易纳入调整范围?如何界定交易主体概念和范围?是否扩大期货经营机构范围?如何规范期货交易场所?是否建立统一结算体系?怎样明确保证金的法律属性?如何界定强行平仓的法律属性及程序?尹中卿指出,围绕这些问题,期货法起草小组将进行深入、全面、反复的研究论证,把实践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充分吸收进来,积极、稳妥、有效地推动期货法起草工作。
尹中卿指出,期货立法的基本思路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第一,期货法应当是一部保障法:调整期货各方权利义务民事关系,增强契约精神和风险意识,保护期货交易各方特别是中小交易者合法权益,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第二,期货法应当是一部规范法:调整期货市场主体之间经济行政关系,规范期货交易行为,维护期货市场秩序,规范期货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服务国民经济。第三,期货法应当是一部促进法: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处理好稳定性与灵活性、现实性与前瞻性、原则性与可操作性之间的关系,促进期货市场健康发展。第四,期货法应当是一部创新法:顺应国际期货市场趋势,适应现阶段运行特征,发挥前瞻性和先导性作用,为期货市场改革创新发展提供法律指引并预留适度空间。第五,期货法应当是一部平衡法:贯彻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兼顾权利与义务、监管与保护、规范与发展、效率与安全之间的平衡,淡化期货市场行政色彩,强化期货行业自治作用。
与此同时,针对期货立法过程中的种种问题,业内人士提出了不少政策建议。周正庆建议,期货法可以增加关于各类场外衍生品交易的相关法律制度,对现行场内期货市场的基本交易结算制度进行修改完善,专门建立期货市场投资者保护制度,补充有关涉外的法律规定。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董事长张慎峰指出,期货法应当确立金融期货市场服务并服从于实体经济的基本原则;将场外衍生品纳入调整范围;确立交易所在风险控制中的“中流砥柱”作用,引入中央对手方制度;立足于保护各方利益、建立高效、多元化的期货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期货市场改革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