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法》相关内容还在内部讨论当中,总体思想是进一步推动市场化。”在昨日结束的2014第四届中国衍生品峰会上,证监会原期货部副主任,证监会研究中心正司局级研究员黄运成透露。
黄运成认为,现行的“一个条例八个办法”的期货相关法规的部分规定已经和市场实际脱节。
“《期货法》(草案)立法的核心要义是大力推进市场化改革,其定位是制定一部统一规范期货和其他衍生品市场的基本法;立法宗旨是有利于促进市场发展,规范市场秩序,保护交易者合法权益;立法安排上以解决现实突出问题为主;制度衔接需要保持相关制度规定的延续性和稳定性。”黄运成在会议上介绍说,依照现在的草案框架体系,《期货法》共有14章116条。
在期货公司监管上,证监会今年4月份进行了架构调整,新成立了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职能是对国内期货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各类机构进行监督管理,黄运成认为,大机构部监管概念是金融机构交叉持牌的必然趋势和要求。
交易所改革方面,我国现在两大证券交易所和四大期货交易所,只有中金所采取的是公司制组织架构。
“公司化是全球各国交易所发展的一个特点,不可逆转。”黄运成说,中金所虽然名义上是公司制,但从其股东性质看名不副实。
黄运成认为,交易所发展模式是国家战略,必须高度重视,我国交易所将以什么样的组织结构面对国际竞争已经迫在眉睫。 (梅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