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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日报》记者9月7日获悉,为保障期权市场平稳运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票期权试点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通知,决定自2015年9月8日起,进一步加强50ETF期权持仓限额管理。
通知明确,单日买入开仓限额调整为单日开仓限额,对投资者单日买入开仓与卖出开仓实施合并限额管理,具体标准为:投资者总持仓限额为50张的,单日开仓限额不超过100张;投资者总持仓限额为50张以上至2500张的,单日开仓限额不超过总持仓限额的2倍;投资者总持仓限额为2500张以上的,单日开仓限额不超过5000张。
通知同时明确,期权经营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本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结合客户的期权交易情况、额度使用情况及风险承受能力,审慎确定客户实际可以获得的权利仓、总持仓及单日开仓限额等各项持仓限额。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根据通知的规定,尽快将单日开仓限额的管理要求通知客户,及时调整客户的各项持仓限额标准,并做好相应的前端控制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