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和投资者三者的国际化当是推进期货市场国际化的重要抓手
1期货市场国际化进程与现状
期货市场国际化离不开对外开放,而期货市场对外开放不仅要“走出去”,还要“引进来”。期货市场国际化进程,亦是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和投资者三大市场主体“走出去”和“引进来”的发展历程。
初期境外期货交易阶段(从20世纪90年代初到1994年),主要表现为期货公司和投资者“走出去”开展外盘交易。在这一阶段,以境外代-理业务为主的期货交易日渐活跃,宽松的监管环境使得各地方批准成立的期货经纪公司均可从事境外期货交易。但是,各地市场准入门槛不统一致使中介机构参差不齐、鱼龙混杂,加之以境外会员代-理方式进入境外交易所这一模式导致的代-理链冗长和沟通成本高昂,频频引发冲突纠纷和风险事件。最终以国务院1994年3月发文明令禁止境外期货代-理业务收尾,进入清理整顿阶段(从1994年到2001年)。
期货市场国际化进程重启,得益于中国加入WTO[微博],这也预示着进入创新试点阶段。创新试点阶段,各市场主体国际化有不同程度的发展。
境内投资者“走出去”启动较早,尚不畅通
2001年《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落地,而至今获准参与境外套期保值业务的仅限31家国有企业。参与境外期货交易进行套期保值不是国有企业的“专利”,其他企业同样具有避险需求。我国尚有大量企业和个人投资者只能望“洋”兴叹,境内投资者“走出去”仍不畅通。
期货公司“走出去”步伐较快,国际化尚存差距
目前,6家期货公司在香港设立分支机构为内地在香港或海外的分支机构代-理相关业务;3家期货公司获准开展境外代-理试点准备业务。此外,2013年7月,通过海外跨国收购成立的广发金融交易(英国)有限公司,获批成为LME圈内交易会员,成为期货公司国际化一次有益尝试。整体来看,期货公司国际化道路如同摸着石头过河,与美国FCM国际化程度尚存差距。
境外机构“引进来”工作有序推进,步伐加快
在境外投资者“引进来”方面,近年来境外投资者仅可通过QFII参与我国期货市场,而随着2015年8月《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经纪机构从事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开始施行,以原油(41.57, -0.28, -0.67%)期货作为第一个特定品种引入境外交易者进行交易有望落地。在境外资金参股方面,目前,国内形成4家具有外资背景的期货公司,其不仅可以提高国内期货公司的经营水平,而且有助于推动期货行业格局新变化。
期货交易所国际化进程迈开步伐,谋求突破
2015年11月18日,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微博]与德意志交易所集团在法兰克福合资组建的中欧国际交易所正式开业,在欧洲打造离岸人民币资产的交易和定价中心,可满足投资者对人民币的融资和投资需求,建设综合风险管理服务平台,成为境内资本市场在境外的重要延伸。在上海自贸区挂牌的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原油期货的推出上市渐行渐近。我国期货交易所国际化还体现在两方面:一是期货产品合作开发;二是加入国际性期货期权行业协会、签署谅解备忘录实现信息共享、研讨交流等形式。整体来看,我国期货交易所国际化正在迈出坚实的步伐。
2推进期货市场国际化面临的挑战
期货市场国际化,就是通过产品、制度、投资主体和资本的国际化来实现期货价格的国际化,从而获得期货定价话语权。在这一过程中,管理体制改革和法规的建设尤为重要,唯有寻求与国际市场通行规则和惯例接轨,不另起炉灶,才能避免造成“走不出去”也“引不进来”的尴尬局面。而作为推进期货市场国际化的重要抓手,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境内投资者受限于国内市场发展水平,在推进国际化进程中存在的一些具体问题使得推进期货市场国际化面临现实挑战。
“中国特色”束缚期货交易所创新发展
近年来,伴随着世界经济货币化、金融化、自由化、一体化进程加速,公司制改制、并购重组、公开上市、跨界融合等已经成为国际期货交易所发展新趋势,期货交易日益集中,出现了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期货交易场所。
目前,“中国特色”的期货市场体制局限期货交易所产品创新、制度优化和服务提升。我国现有期货交易所无论是公司制还是会员制,都是由政府主导创立、“自上而下”强制性制度变迁的产物,由证监会[微博]对交易所进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政府干预色彩较浓,带有明显的“中国特色”,这与国际通行的会员制和公司制交易所存在不少差异。此外,中国特有的“五位一体”体系下监管端口前移,期货交易所在期货市场中扮演了服务者和监管者双重角色,监管部门对期货交易所管办不分的问题较为突出。在目前这种政府“既管又办”的体制之下,监管层的“奶妈心理”一定程度上局限了期货交易所产品创新、制度优化和服务提升,使其很难与国际通行体制接轨实现真正转变,打造具有国际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国际化期货交易服务平台受到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