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业内人士看来,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要完善金融市场体系、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加快金融创新,是当前阶段全面深化金融领域改革的内在要求,也是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推动经济发展转型的有力杠杆。强化金融创新驱动,必须强化和改善金融监管,处理好金融创新和金融监管的关系。金融监管有利于降低金融创新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但一些不适宜的限制性措施或监管过度,又会产生遏制和损害金融创新的消极后果。
中债登前法律顾问柯荆民表示,此次股市震荡的好处是,让人们意识到金融衍生产品是“双刃剑”,用得好,可对冲风险,用得不好,可在刹那间破坏金融市场。在国外发达资本市场,即使在法律制度和监管的双重约束下,金融衍生工具也是操纵市场的主要工具。而在中国,法律和监管水平没有跟上,普通投资者对金融衍生工具也不熟悉,引进金融衍生工具,并实现与中国的市场与法律相对接,应该尤为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