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北京2月24日 - 两位消息人士周五透露,中国证券业协会拟修改证券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增加对房地产公司的负面清单限定和对钢铁、煤炭等过剩产能的限制,明确发行人子公司属于负面清单范畴的判断标准。
消息人士提供的相关文件显示,新方案拟将不符合房地产业公司债券分类监管方案要求的房地产公司纳入负面清单,同时国土资源部等部门认定的存在“闲置土地”、“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公司也在负面清单之列。
结合目前公司债券发行的实际情况,新的负面清单增加了“违反国务院关于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的煤炭、钢铁企业”的内容。
新方案并明确发行人子公司属于负面清单的判定标准,对于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占发行人合并报表比重超过30%的子公司存在负面清单情形的,视同发行人属于负面清单范畴。
此外,明确地方融资平台公司是据国务院规定,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等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承担政府投资项目融资功能,并拥有独立法人资格,来自政府收入超过营业收入50%,或列于承销机构参考银监会、财政部等相关部委编制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经济实体。
路透目前暂未联络到中国证券业协会对上述消息予以置评。(完)
文章来源:路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