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证监会发布《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管理规定(试行)》(简称《规定》),明确国内期货公司须设立首席风险官职位,以促进公司合规经营,改善内控机制。该规定将于5月1日起施行。
《规定》中,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的工作被定义为不直接介入公司决策和具体的风险管理操作,而是对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合法合规性、风险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同时明确规定首席风险官的职责、履职保障、任免程序、行为规范、监督管理等事项。《规定》对不同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的职责作了明确分工:对从事中间介绍业务的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主要监控公司是否存在非法委托或者超范围委托等情形;在通知客户追加保证金、客户出入金、与中间介绍机构风险隔离等关键业务环节,期货公司是否有效控制风险;是否与中间介绍机构建立介绍业务的对接规则,在办理开户、行情和交易系统的安装维护、客户投诉的接待处理等方面,与中间介绍机构的职责协作程序是否明确且符合规定等。而对于取得交易所全面结算业务资格的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除以上职责外,还应监督检查公司是否建立与全面结算业务相适应的结算业务制度和与业务发展相适应的风险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是否存在滥用结算权利侵害受托结算的其他期货公司及其客户利益的情况等。
专家表示,在所有金融投资领域中,期货投资的风险最大,因此在国内期货公司设立首席风险官制度意义非同一般,也是监管部门防止国际金融市场动荡波及国内的重要措施。由于未来我国将推出包括股指期货在内的金融衍生品,设立首席风险官也是为避免出现以前期货市场的混乱局面。
记者了解到,由于5月1日的最后期限近在眼前,沪上期货公司基本都已确定首席风险官人选,少数还没正式任命的公司,也已在走相应程序。
大陆期货经纪公司首席风险官吴征表示,首席风险官与以前的风控总监有明显区别,风控总监主要负责监控具体业务风险,首席风险官则站在公司层面监控各层次的合规性经营。如监控公司的客户保证金安全存管制度、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制度、治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及对客户资产安全、交易安全与公司持续稳健经营有重要影响的制度。另外,首席风险官拥有直接向监管部门汇报的特权,这是风控总监所不具备。
不过,业界人士疑虑期货公司的首席风险官是由本公司任命,在监控时能不能做到“铁面无私”,让人担心。对此,上海久恒期货的首席风险官郭志南表示,这个职位是新生事物,其所辖工作的开展还需经历一段磨合期,但首席风险官并不是“捣乱者”,只要都是为期货公司健康发展而努力,公司各部门还是会理解和配合。吴征也认为,证监会对首席风险官的规定还是比较宽泛,今后一些具体细则定会陆续出台,也会对各公司的首席风险官进行培训,让他们能更好地理解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