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业推出适当性管理,双录工作正在推进当中,银行业的“双录”也刚刚提出了更为细化的要求,8月23日晚间,银监会发布了《银行业金融机构销售专区录音录像管理暂行规定》。
这份规定中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专区“双录”,即设立销售专区并在销售专区内装配电子系统,对自有理财产品及代销产品销售过程同步录音录像。
我们先来看看,《暂行规定》到底做了哪些要求。
“双录”新规九问九答
一、哪些金融机构要“双录”
1、对个人消费者销售自有理财产品及代销产品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2、信托公司及邮政储蓄银行代-理营业机构(参照执行).
二、哪些产品要“双录”?
1、银行自己发行的理财产品。
2、代销的金融产品。
3、代销国债和实物贵金属(可录可不录).
三、“双录”都需要录什么?
机构销售自有理财产品及代销产品的全过程。包括营销推介、相关风险和关键信息提示、消费者确认和反馈等重点销售环节,其中消费者确认内容应至少包括其充分了解销售人员所揭示的产品风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