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
期货的春天一直没有来。
随着大量期货散户撤离黄金期货市场,以套期保值为主的大户紫金矿业日前清空了所有头寸,观望后市的发展。而曾被寄予厚望的商业银行也不是救世主,由于缺少清晰的盈利模式,商业银行的入市仍然没有时间表。
上海期货交易所的黄金期货正在度过艰难的冰点时刻,成交量和持仓量持续萎缩,尽管上周略有回升,但每天的成交量仍然不足2万手。若以每手三万元保证金计算,参与黄金期货交易的资金总共不足6亿元。而悲观人士认为,到今年6月份前,这种低量调整的状态都难以改变。
套保大户离场
“我们现在看不懂这个市场,手上已经没有单子了。”紫金矿业的黄金高级分析师雷桂琴说,当前趋势不明朗,所以需要观望一段时间。黄金期货1月9日上市以后,紫金矿业一直是市场的主力,动辄上千手的持仓数,成为投资者判断后市的风向标。然而记者发现,紫金矿业的持仓却越来越少。
实际上,黄金期货已经进入到了僵持的状态,平均每天的成交量尚不到2万手,与当初投资者的设想完全不同。目前,黄金期货市场的交易者只有两部分,一是从事套保的产金企业,二是投机的普通投资者。
上市初,70%追高杀入黄金期货市场的个人投资者被套,积极性大受打击。而侥幸剩下的个人投资者又同时倒向了空头一边,整个市场中只有卖的,没有买的,成交量和持仓量连创新低。
结果是必然的,黄金期货由此开始了长时间的下跌,并在4月2日创出了低于200元每克的新低。进入4月份以后,甚至出现了期现倒挂的现象,期货比较现货每克贴水2元多。而由于期货价格罕见地低于现货价格,现货企业作为市场中唯一的主力也失去了积极性。
3月份,紫金矿业、山东黄金、招金集团等企业都持有大量的空头头寸,总计超过2000手。而现在,这些头寸都已经平仓了结。“现在最大的问题是缺少市商,光有炒金的人不足以做大这个市场。”山东黄金的王德煜认为,黄金期货要活跃起来,还需要相当长的一段时间。
“我国的外汇市场还没有开放,机构投资者不能在外汇市场和黄金期货市场间进行套利操作。”海通期货的黄金分析师谭惠文认为,黄金期货要发展起来,必须依靠第三方的力量,而这方面最有可为的是国内商业银行。
银行“按兵不动”
然而扮演“救市”角色的商业银行,至今“按兵不动”。
3月底,银监会发布了《关于商业银行从事境内黄金期货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为商业银行参与黄金期货打开了政策的大门。通知提出只要“资本充足率达到8%、具有衍生产品交易资格、具有黄金现货交易资格、具备开展黄金期货交易业务所需的业务处理系统、具有完善的市场风险管理能力等的商业银行”,均可从事境内黄金期货交易业务。
奇怪的是,至今却没有一家银行入场交易。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建设银行都已经获得了黄金期货的自营牌照,理论上已经可以交易。而国内商业银行大多有为客户提供的黄金交易产品,也都希望有途径可以进行套期保值。
“我们仍然在做一些准备工作。”工商银行有关人士介绍说,目前实质性入市的工作并没有开始。交通银行方面也是一样,该银行虽然与期货公司合作推出了一个挂钩黄金期货的理财产品,但银行本身的自营业务却迟迟没有展开。
在国际市场上,包括黄金期货在内的衍生品业务已经成为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基金、信托等金融机构投资组合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机构投资者无论是从自身资产配置还是从管理客户风险的角度,都可将黄金期货作为一种重要的金融工具来使用。
有分析人士指出,商业银行参与黄金期货面临的主要问题是没有清晰的盈利模式。期货对国内商业银行来说,是全新的事物,风险大,赚取利润并不容易。而进入市场以后想要做什么,可以做什么,都还要进一步考虑,并和主管部门沟通。
此外,目前的成交量也不能容纳银行的大笔资金,只要银行一介入,行情就要蹿起来了。
最佳时机还没到
上周,黄金期货主力0806合约触底反弹,连续走出四根日阳线,到4月17日,更是站上了每克210元的关口。乐观的投资者期待着新一轮涨势的来临。
国际黄金期货市场的表现似乎也支持这样的看法。纽约商品期货交易所(COMEX)期金上周大幅收高,在美元下跌以及创纪录的油价催生通胀忧虑的推动下,金价升逾每盎司950美元。乐观的分析师称,黄金已完成整固,近期应至少触及960美元水准。
海通期货的黄金分析师谭惠文提醒普通投资者,黄金市场是否结束调整,仍然需要进一步确认,国内黄金期货的入市最佳时机还没有到来。从技术上看,上周黄金期货表现出相当不错的强势特征,而且低点和高点都在抬高,底部特征较为明显,只是筑底的时间太短,能量的积蓄还不够充分。
谭惠文指出,目前国际金融市场进入到一个相对动荡的时期。美国通胀压力加大,金融市场的流动性不足,原油价格和农产品价格都在高位运行,这主要是投机资金的作为。而资金的炒作,直接放大了基本面的情况,使金融风险逐步加大。“在这种情况下,黄金作为避险工具,具有一定的长线投资价值。但对于投机者来说,目前还没有确立新一轮的涨势。投资者还需要谨慎操作和耐心等待机会。如果一定要介入,也要遵守严格轻仓的原则。”